浅论两种法律硕士并轨培养的可行性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radingar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当前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由于历史等原因,分成了两类,即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经过多年实践,两种法律硕士在培养目标、培养过程、职业选择等方面逐渐趋同,如果继续分类培养,不仅会违背当初设立的初衷,而且会影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关键词 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 研究生 培养
  作者简介:齐向东,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409
  目前,在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占了很大比重,这也是以后发展的重点。
  我国目前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有两种:一种是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首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试点开始招生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自2000年开始,该专业学位只招收非法学专业学生,一直称为法律硕士,自2011年起被称作法律硕士(非法学),(以下简称为传统法律硕士);一种是自2009年起,开始招收的本科为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毕业证被注明为法律硕士(法学),简称法本法硕。
  目前,全国已有近140所高校招收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形成了我国法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中,两类专业学位并存的局面。两类法律硕士究竟有何区别?笔者对此进行了一些调研和思考。
  一、两种法律硕士的异同
  (一)培养目标方面
  1996年引进西方的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具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这一理念符合了当时中国法学人才缺乏和社会急需的现实,在很短时间内就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尽管刚毕业的前几批法律硕士毕业生在社会上的影响并没有达到我们预期效果和整个社会对法律研究生的期望值,但由于中国急需法律人才,社会各界逐渐接受了这种法律硕士。2009年,国家又开始招收本科为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法学),法本法硕培养目标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具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实务型法律人才;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1996年开始招收的传统法律硕士就被称作法律硕士(非法学)。
  截止到2015年,法本法硕毕业生已经有五届了,我们回头看一看,这两种法律硕士其实在培养目标上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为社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我们说传统法律硕士的复合型,在以后的实际学习和工作中,发挥作用并不大。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正规本科高校的本科热门专业如:计算机、信息、临床医学、电气自动化、经济、工商管理以及专业性很强的基础学科如: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专业的学生都不愿意放弃原来的专长攻读法律硕士。报考法律硕士的学生本科专业大多以政治、中文、历史、外语等文史类学生以及一些工科类如农学、机械、公共卫生等专业。
  从毕业生就业取向来看,我们培养的法律硕士大多是实务型人才,而所谓的复合型人才很少。而2009年开始招生的法本法硕,也是按照实务型人才培养的。从近几年培养法本法硕的情况来看,法本法硕培养质量需要提高,为了切实提高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许多高校已经将两种法律硕士的学制都调整为3年。 从我们以上对两种法律硕士的培养历程和培养结果看,两者培养目标是大致相同的。
  (二)培养方式
  目前,全国法学院校开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上是两种并存。在2010年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法律硕士培养指导意见里,这两种法律硕士唯一的差别在于: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较之法本法硕增加了培养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的要求。浏览一下全国著名高校制定的法本法硕和传统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不难发现,二者的培养方案也是基本一致的。都要开设一年半的法学基础理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的课程一般都有: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法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专题。选修课虽然各有特色,但基本涵盖了立法学、人权法、国家赔偿法、比较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保险法、海商法等。985法学院校一般都要求这两种法律硕士,在校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包括案例教学不少于一年,在实务部门进行实践教学的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对毕业论文一般在字数上要求不少于2万字,而学术型研究生要求至少3万字。各校都加大了对两种法律硕士实务能力的培养,尽管名目不尽相同,但基本都是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训练,法律文书撰写、实务部门实习等环节,注重培养法律硕士利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见,两种法律硕士在培养方案的关键点——应用型上是一致的。
  (三)两种法律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取向
  我们先看一下山东大学法学院2015年研究生就业分析报告,也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山东大学2015届法科研究生就业行业分布表
  根据2015年就业领域分布可以看出,两种法律硕士最大就业的领域均为应用法律最多的各大律师事务所,以及一些审计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等法律服务行业,比例都在35%以上;第二大领域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系统和国家机关公务员队伍,比例也超过了20%;第三领域是大中型企业任职,约占到毕业生总数的20%以上;到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的都比学术型研究生少。
  可以看出:法本法硕进入法院、检察院及其他国家机关的比例高于传统法硕,进入事业单位比例也略高于传统法硕;传统法硕毕业生从事各种法律服务行业的人数稍高于法本法硕。但总体看来,法本法硕和传统法硕在这三大传统就业领域就业分布相差不大。而学术型研究生进入法、检及公务员系统的比例高于法律硕士,特别是进入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科研等行业的毕业生明显多于法律硕士,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差别较大,而两种法律硕士就业领域基本一致。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几乎都是学术型研究生,法律硕士报考或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很少,说明法律硕士研究生对自身培养方向和前景有着比较明确的定位,符合法学教指委设置该专业学位的指导思想。   二、分类培养影响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发展
  目前,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虽然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职业选择等方面逐渐趋同,但由于在招生、培养、管理等方面没有并轨,给各高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带来不少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良性发展。
  (一)难以吸引优秀生源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名称复杂,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称谓,一般高校的非法学院师生都搞不清楚,社会公众及用人单位更是一头雾水。公众根本搞不清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什么专业,给社会公众和考生及家长造成的误解,致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质量不高。
  (二)给法律硕士(非法学)增加就业困难
  由于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传统法硕存在误解,在公务员考试,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招考中,近几年都采取了限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做法,对法科研究生的要求一般是学术型硕士或法本法硕,一些法律服务单位即便是律师事务所也认为传统法硕法律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招聘人才时,重点放在法学硕士和法本法硕毕业生,传统法硕就业机会明显少于学术型研究生和法本法硕。
  (三)管理成本加大
  由于目前两类研究生分属不同的专业,各高校法学院就需要对他们分别管理,制订两套培养方案,造成重复开课,这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原本紧张的法学教育资源。
  三、并轨培养的可行性
  法律硕士教育发展到今天,已经没有必要再分开培养了。两种法律硕士并轨后,真正实现招生统一、培养统一、管理统一、就业统一,有利于法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良性发展。
  在招生环节,首先要鼓励法律硕士多招收跨学科、跨专业的保送生,鼓励法学之外的文、理、工、医等各专业本科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选择法律硕士。其次,在考试阶段,入学考试试题全国统一,在复试阶段,增加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权重,由于法律硕士不再分专业,操作起来应该没有障碍。并轨培养后,社会各界没有了对法律硕士的误读,更能鼓励优秀学生攻读法律硕士,会有更多985高校本科热门专业学生和学习法学第二学位的同学选择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会大大提高。
  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学制以三年为宜,第一学年可以开设必要的必修课,像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与国际私法、经济法、环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法专题基本就能满足社会对法律硕士的要求。可以多增加选修课,本科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的同学可以利用选修课时间,选修本科阶段的一些基础课程,适当弥补欠缺知识;本科为法学专业的同学可以选修自己喜好的某一领域,如民商法、金融法、环境法等等。研究生第二年,法律硕士更要加强案例教学,同时安排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实习至少半年,使法律硕士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真正掌握法律应用本领,这是法律硕士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区别于法学硕士的最大优势,为自己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并轨以后,法律硕士就业市场将会更加广阔,渠道更加顺畅,用人单位就不会设置两种法律硕士不同的门槛了,有利于法律硕士(非法学)拓宽就业市场。否则,传统法律硕士研究生势必因生源质量不高而逐渐萎缩,背离了教育部法学教指委当初设立法律硕士,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初衷。这恐怕不是每一个法学教育工作者愿意看到的。
  注释:
  山东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13-06-25).3.
其他文献
摘 要 武警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由于资金、技术、人才、措施等因素的制约,信息化程度并没有得到有效提高。本文着眼于实现教育教学信息化,就如何依靠挖掘自身潜力解决资金、技术、人才等瓶颈问题,推进院校教育教学信息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院校 信息化 教育教学  作者简介:张宁、闫庆磊,武警广州指挥学院教研部;过萍,华南理工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
[摘 要]通过构建课堂教学模式体现技能理论教学中的“体验学习”,使学生在课堂上把听到的技能知识动手做出来,积极的参与到教学活动当中,从而缩短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距离,搞活了课堂气氛,提高了教学效率。  [关键词]技能教学 动手 体验    中职学校培养的学生将直接参加社会生产活动,中职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非常重要。当前国家和各个中职学校都非常重视学生的职业技能的培养,投入巨资建设、改善实训实习条件。
摘 要 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是高校科研发展的基础要求,也是独立学院转型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结合实际创新性地提出科技创新平台的内涵定位、功能特性和主要类型,总结独立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存在的问题,分析面临的形势需求,并就独立学院科技创新平台的组建及运行对策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独立学院 科技创新平台 高校  基金项目:湖南农业大学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5QN40)。  作者简介:吴少平、刘飞、肖羽、
[摘要]本文利用长春市2012年和2013年的逐时电力负荷资料和气象资料,对长春市电力负荷的变化特征进行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这些特征与气象条件的关系、特征及成因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电力负荷 变化特征 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P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2-0142-02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生活用电在电力
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是教育部对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精神,以适应我国经济调整、产业升级、人才供求关系等发生的深刻变革.大学生应该接
摘 要 我国传统经济法教学缺乏国际视野,也脱离院校特色,过于依赖书本,教学内容与方式也是墨守成规,缺乏创新意识,使学生无法有效应用于实践之中。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将结合民航特色,从加强实践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诊所式教学,加强国际交流与比较研究以及加强经济法与民航方向的联系等三个方面展开国际视野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对策探讨。  关键词 经济法 教学 改革 国际化 民航特色  基金项目: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实
摘 要 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本文从民办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出发,分析了民办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困境,并结合笔者所在法学院的情况提出民办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关键词 民办高校 模拟法庭 实践教学  基金项目:广州商学院2016年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项目批准号XJYBXM002。  作
新生命的孕育是人类得以繁衍和发展的根本,这一过程依赖妊娠期母-胎之间的协调对话,主要包括母体对胚胎这种特殊的“天然移植物”的免疫耐受以及作为一种“伪肿瘤”的胎盘正常
摘 要 案例教学法源于一个多世纪前的判例法国家美国,其区别于传统教学模式,给法学课堂带来活力。但合同法教学本身有其独特性。本文认为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取案例,在合同法教学中恰当地运用案例教学,能起到引导学习者积极学习的目的。能达到,让学习者快速消化合同法各知识点及快速了解相关合同法相关条文的目的。  关键词 合同法 案例教学 案例标准 应用  作者简介:熊小松,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合同
摘 要 高校辅导员是各大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学生的主体力量。近些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改革,为了合理配置教育和管理资源,兼职辅导员应运而生。兼职辅导员与专业辅导员相比有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当然也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从人本管理的视角出发,通过探讨出现的问题,对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出一些新思路,进而让兼职辅导员在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思想工作上发挥出更大的优势。  关键词 高校 兼职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