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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内外世界环境的巨变,对政府会计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政府会计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已不能满足其需要,而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呼声却日益高涨。所以,权责发生制的逐步运用已成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不断深化地迫切要求,就我国政府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必要性
1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与区别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与支出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又称实收实付制,是以实际收到或实际支付的现金作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权责发生制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较为复杂,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与本期费用,另外还可以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合理的配比,从而能正确地确认本期损益。而收付实现制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就比较简单,是以实收实付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与本期费用,但不能使本期的收入与费用合理的配比,不能正确地计算确认本期损益。
2 我国政府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2.1 收付实现制的缺陷
其一,难以全面反映公共部门的资产、负债情况。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会计的固定资产仅反映其原值的增减变动,而不反映资产的累计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实;同时,行政单位的有些科目对于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具体事项无法如实体现。这导致政府公共会计对相关资产与负债核算失真,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
其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由于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行权责发生制,而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有一些外国政府推行实行了权责发生制,所以导致我国行政事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企业、外国提供的会计信息之间缺乏可比性。
其三,不利于公共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权责发生制原则较之收付实现制可以更好地解决公共预算支出的绩效考核问题,提高有限预算资源的使用效率。而收付实现制更侧重于经济活动的现金流的反映,难以达成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评价等更高层次的管理目标。
2.2 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会计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财政预算体制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改革措施也影响到了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方法,但我国政府会计并未进行相应的同步改革,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执行中暴露出了许多弊端。如预算缺少长期信息、政府会计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业务;不能完整、透明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此时权责发生制的运用就很有必要。
2.3 实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得到了不断地提高,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分工逐步明晰,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从直接“干预”转到了间接“调控”,政府不再是“万能”的,而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因此,政府必须提高决策的法制化和透明度,大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这就需要有全面的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反映财政资金运动的信息,以及上述资金运动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如政府担保、政府对某些事项的承诺等等,而这些是目前在收付实现制会计下无法提供的,取得这些信息离不开我们对于权责发生制的运用。
2.4 适应政府投、融资改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政府对一部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招投标,推向了市场。而当私人资产进入时,这些投资主体对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实现与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充分的信息来对成本进行计价、核算和比较。所以,这也就促使我国政府不得不尽快与企业接轨,运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
2.5 实现政府绩效评价的必然要求
我国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在逐步建立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以此制约和监督政府人员。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的设计固然重要,但是为政府绩效评价提供数据的政府会计信息则更加重要。如,要评价财政项目的有效性,就必须依赖于政府会计提供有关项目成本的相关信息;要评价某一政府或者部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需要依赖于政府财务报告中所包括的财务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所提供的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信息等。而这些信息大多是收付实现制无法提供。
3 我国政府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的设想
3.1 选择一些重要科目为突破点
可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科目,每年按应计提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核算。“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在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值,然而由于政府机构的服务性职能使计提的折旧不能像企业那样得到收入的补偿-为了避免赤字只能通过税收或举债对计提折旧进行适当的弥补。对于财政收支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应该从跨期拨付业务的权责发生制应用开始,解决现行收付实现制造成的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如跨年度支付、采购尾款等业务的会计核算无依据等问题。具体做法要增设“待清算支出”和“应付支出”、核算已安排但未支出或应付未付的款项,以后年度拨出时。作冲减“待清算支出”或“应付支出”处理,不再列报支出。
3.2 逐步实行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
对于权责发生制的运用我们必须采取渐进式的推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会计核算的正常秩序和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的现实条件,也就是说要从部分地采用权责发生制开始。逐步向较高程度的权责发生制过渡。
3.3 实行政府会计的权责发生制预算
预算是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的一个核心手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开始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将其作为提高政府部门绩效、防范财政风险和加强政府受托责任的重要方法,这一转变为提高政府财政效率提供了更全面的信息和更有效的激励。我国目前尚未具备这一改革的条件,但是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对财政管理水平要求的提高,也将向着这一改革方向前进。我们要在建立政府会计和向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转变过程中,不断的积累经验教训,提供完善的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推进权责发生制预算的实行。
3.4 先政府部门后政府整体
我们在运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时,可以结合我国正在进行的部门预算改革,先选择一些政府部门作为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试点。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再对各部门控制、使用政府资源的状况进行考核,强化部门的责任,适时推出绩效预算。并在各部门改革试点取得成功后,再向整个政府推广实行。
关键词: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必要性
1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与区别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与支出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又称实收实付制,是以实际收到或实际支付的现金作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权责发生制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较为复杂,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与本期费用,另外还可以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合理的配比,从而能正确地确认本期损益。而收付实现制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就比较简单,是以实收实付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与本期费用,但不能使本期的收入与费用合理的配比,不能正确地计算确认本期损益。
2 我国政府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2.1 收付实现制的缺陷
其一,难以全面反映公共部门的资产、负债情况。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会计的固定资产仅反映其原值的增减变动,而不反映资产的累计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实;同时,行政单位的有些科目对于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具体事项无法如实体现。这导致政府公共会计对相关资产与负债核算失真,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
其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由于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行权责发生制,而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有一些外国政府推行实行了权责发生制,所以导致我国行政事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企业、外国提供的会计信息之间缺乏可比性。
其三,不利于公共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权责发生制原则较之收付实现制可以更好地解决公共预算支出的绩效考核问题,提高有限预算资源的使用效率。而收付实现制更侧重于经济活动的现金流的反映,难以达成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评价等更高层次的管理目标。
2.2 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会计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财政预算体制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改革措施也影响到了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方法,但我国政府会计并未进行相应的同步改革,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执行中暴露出了许多弊端。如预算缺少长期信息、政府会计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业务;不能完整、透明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此时权责发生制的运用就很有必要。
2.3 实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得到了不断地提高,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分工逐步明晰,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从直接“干预”转到了间接“调控”,政府不再是“万能”的,而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因此,政府必须提高决策的法制化和透明度,大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这就需要有全面的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反映财政资金运动的信息,以及上述资金运动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如政府担保、政府对某些事项的承诺等等,而这些是目前在收付实现制会计下无法提供的,取得这些信息离不开我们对于权责发生制的运用。
2.4 适应政府投、融资改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政府对一部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招投标,推向了市场。而当私人资产进入时,这些投资主体对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实现与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充分的信息来对成本进行计价、核算和比较。所以,这也就促使我国政府不得不尽快与企业接轨,运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
2.5 实现政府绩效评价的必然要求
我国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在逐步建立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以此制约和监督政府人员。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的设计固然重要,但是为政府绩效评价提供数据的政府会计信息则更加重要。如,要评价财政项目的有效性,就必须依赖于政府会计提供有关项目成本的相关信息;要评价某一政府或者部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需要依赖于政府财务报告中所包括的财务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所提供的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信息等。而这些信息大多是收付实现制无法提供。
3 我国政府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的设想
3.1 选择一些重要科目为突破点
可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科目,每年按应计提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核算。“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在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值,然而由于政府机构的服务性职能使计提的折旧不能像企业那样得到收入的补偿-为了避免赤字只能通过税收或举债对计提折旧进行适当的弥补。对于财政收支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应该从跨期拨付业务的权责发生制应用开始,解决现行收付实现制造成的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如跨年度支付、采购尾款等业务的会计核算无依据等问题。具体做法要增设“待清算支出”和“应付支出”、核算已安排但未支出或应付未付的款项,以后年度拨出时。作冲减“待清算支出”或“应付支出”处理,不再列报支出。
3.2 逐步实行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
对于权责发生制的运用我们必须采取渐进式的推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会计核算的正常秩序和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的现实条件,也就是说要从部分地采用权责发生制开始。逐步向较高程度的权责发生制过渡。
3.3 实行政府会计的权责发生制预算
预算是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的一个核心手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开始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将其作为提高政府部门绩效、防范财政风险和加强政府受托责任的重要方法,这一转变为提高政府财政效率提供了更全面的信息和更有效的激励。我国目前尚未具备这一改革的条件,但是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对财政管理水平要求的提高,也将向着这一改革方向前进。我们要在建立政府会计和向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转变过程中,不断的积累经验教训,提供完善的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推进权责发生制预算的实行。
3.4 先政府部门后政府整体
我们在运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时,可以结合我国正在进行的部门预算改革,先选择一些政府部门作为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试点。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再对各部门控制、使用政府资源的状况进行考核,强化部门的责任,适时推出绩效预算。并在各部门改革试点取得成功后,再向整个政府推广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