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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赣府厅字[2016]99号2016年7月2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纪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