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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于2019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法工委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书面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以及省司法厅、文旅厅、财政厅、体育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公安厅等相关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