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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生猪外来肉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的通知》的要求,山东省东营市从2010年9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外来肉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未申请登记备案的外地肉品将禁止在东营市销售;外来肉品不合格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取消其准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