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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欧盟代表在京与我国相关部门及企业人士会谈时郑重提出,欧盟将于明年全面执行新食品法,提高中国农产品准入门槛,而中国的肉类出口将受到“特别关照”,即放大食品安全管理链条,特别加入“善待动物”福利条款,规定:“猪必须享受到以下福利:一出生就必须享有至少吃13天母乳的权利;拥有铺了稻草的猪窝的权利;拥有供其拱食泥土的权利;运输8h就休息24h;宰杀时必须隔离,不被其它猪看见;宰杀时必须使用电击法,在猪完全昏迷后才能放血和解剖”。否则,猪肉就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