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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新形势下,面对人们更为高端的学前教育需求和更为复杂的学前教育法律关系,原有的学前教育立法已经严重滞后,难以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笔者认为,我国亟须制定高位阶的专门的学前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管理体制、保障和监管机制、师资队伍建设等关系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