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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十余年来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证明,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切实反映了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是符合我国实际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供销合作社的基本理论,是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唯一正确的道路。为此,我们必须坚持这个根本目标决不动摇。现谈点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