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6月29日,重庆市工商局颁布了一份文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07]17号),并于7月1日专门为此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这份文件推出的“新政”设想多达50条,有关“农民土地承包权出资入股”的提法是该文件的第十六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