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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国务院启动修法工作的同时,有立法权的众多省市也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法规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如江苏省和南京市同步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且江苏人大还确定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交由省人代会通过,而非人大常委会。这种不待上位法出台即上下同步开展立法的奇观,充分反映出治理大气污染对良法的倚重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