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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布莱希特与保罗·策兰作对比,认为他们是两种诗人类型,前者强调“说”,即说出所言说之物(Gesagtes),后者主张“不说”,即避开所言说之物:因为构成传统言说方式基础和背景的对应物,在这个时代已被悬置挂空了,而言说的对应物在这种言说里的丧失,让言说成为对真相的一种遮蔽;另一方面,要是把语言当作给出“所言说之物”的工具,就将封闭语言自身,同时也丢失了所言说之物。那么言说,便成为策兰所称的“犯罪”。“避开所言说之物的言说”的诗学主张,给出了诗人介入世界和记忆历史(所言说之物)的可能方式,策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