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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征信体系构建,是基于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对社会的整体信用评价进行等级划分。“诚信”一词自古以来,就始终存在于中华民族的多种历史形态中,从个人的道德素养演变成约定成俗的社会共识,但始终缺乏科学的规范性。失信行为的惩戒仅限于道德层面,难以产生一定的威慑力。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依法治国”理念被多次提及,而信用二字也不再是仅仅脱离法律之外的行为准则,做到法制与道德的有机融合,是推动文明社会进程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