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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隐公元年传)
杜注:段出奔共,故曰共叔,犹晋侯在鄂,谓之鄂侯。
按:笔者认为“共”应为其谥号。楚子审楚共王也谥号“共”。《襄公十三年传》: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大夫从之。楚共王生前命大夫在其死后谥其为“灵”或为“厉”,均为恶谥,大夫勉强同意。其死后,子囊不忍以恶谥谥之,仍借君命谥其为“共”。《谥法》:“敬长事上曰共。”共音恭,《谥法》盖取其恭敬之义。段为郑庄公弟,因欲夺位而袭郑,未遂而出奔共。《隐公元年传》: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服虔注云:“公本欲养成其恶而加诛,使不得生出,此郑伯之志意也。”段为庄公弟,虽然袭郑未遂而出奔,但郑庄公为掩饰自己“本欲养成其恶而加诛,使不得生出”的恶毒心理,表现自己做哥哥的大度,做君主的宽容,在其死后谥其为“共”也是正常不过的了。况且其母武姜甚宠爱其弟共叔段,如给其一个恶谥,其母必不愿意,为了讨其母喜欢,给母亲一点心理上的安慰,同时体现自己的孝悌之义,在段死后谥其为“共”亦属情理之中。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及《正义》云:“见杀出奔,无人为之谥。”今考鲁之穆伯、晋之乐怀子,皆出奔见杀,得有谥。叔段,庄公母弟,虽出奔,得追谥可知。杜云“段出奔共,故云共叔”,则虞公出奔共池,亦当谓之共乎?
综上,笔者认为“共”当为共叔段的谥号。
二、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庄公十年传)
杜注:孚,大信也。
按:孚有信义,如:《襄公十孚三年传》:周之兴也,其《诗》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言刑善也。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均训孚为信。但在此句中,笔者认为“孚”当训为覆。《说文》:卵即孚也,从爪子。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及《通俗文》:“卵化曰孚,音方赴反。”《广雅》:“孚,生也,谓子出于卵也。”《方言》:“鸡卵伏而未孚。”于此可得孚之解矣,卵因伏而孚,学者因即呼伏为孚。锴曰:“鸟恒以爪反覆其卵也。”按反覆其卵者,恐煦妪之不均。《说文》又云:一曰信也。段注:此即卵即孚引申之义也,鸡卵之必为鸡,鸟卵之必为鸟,人言之信如是矣。
由上述可知,“孚”的本义即为今之孵化,孚、孵为古今字,因为动物孵化时都伏或覆在卵上,所以又引申为覆,覆有盖被,即遍及之义。此句“小信未孚,神弗福也”的“孚”即为覆,遍及之义,正与上文“小惠未遍,民弗从也”的“遍”字相对应,皆为遍及之义。虽然信也为其引申之义,但是此句训为覆即遍及之义似更妥。
三、吴子使太宰嚭寻盟。(哀公十二年传)
杜注:寻,重也。燅
按:杜训“寻”为重,笔者认为训为温更合适。传下文云: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由此可见,“寻”与“寒”应为对文,寒为寒凉之义,寻就应该为温暖之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三篇下·寸部》寻下云:“古文《礼》假寻为燅,有司彻乃燅尸俎,注:燅,温也,古文燅皆作寻,《春秋传》:若可寻也,亦可寒也。案《左传》服注:寻之言重也,温也。《论语》何注:温,寻也,互相发明。”又《说文解字注·十篇上·炎部》燅下云:“按燅者正字,寻者同音假借字”“又《中庸》温故而知新,注曰:温读如寻温之温。”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寻,温暖之义;寒,寒凉也。盟约毁废,即是寒凉,故寻盟以温暖之,此寻盟之由。若不废盟,何必寻盟?若必寻盟,则亦可寒盟。”
综上可见,“寻”当为燅之假借字,与“寒”为对文,当训为温。杜训为重虽有重新之义,但结合上下文,训“寻”为温则更合适。
参考文献:
[1]洪亮吉(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7.
[2](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4]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
[6]陈克炯.左传详解词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
(方艳霞,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杜注:段出奔共,故曰共叔,犹晋侯在鄂,谓之鄂侯。
按:笔者认为“共”应为其谥号。楚子审楚共王也谥号“共”。《襄公十三年传》: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大夫从之。楚共王生前命大夫在其死后谥其为“灵”或为“厉”,均为恶谥,大夫勉强同意。其死后,子囊不忍以恶谥谥之,仍借君命谥其为“共”。《谥法》:“敬长事上曰共。”共音恭,《谥法》盖取其恭敬之义。段为郑庄公弟,因欲夺位而袭郑,未遂而出奔共。《隐公元年传》: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服虔注云:“公本欲养成其恶而加诛,使不得生出,此郑伯之志意也。”段为庄公弟,虽然袭郑未遂而出奔,但郑庄公为掩饰自己“本欲养成其恶而加诛,使不得生出”的恶毒心理,表现自己做哥哥的大度,做君主的宽容,在其死后谥其为“共”也是正常不过的了。况且其母武姜甚宠爱其弟共叔段,如给其一个恶谥,其母必不愿意,为了讨其母喜欢,给母亲一点心理上的安慰,同时体现自己的孝悌之义,在段死后谥其为“共”亦属情理之中。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及《正义》云:“见杀出奔,无人为之谥。”今考鲁之穆伯、晋之乐怀子,皆出奔见杀,得有谥。叔段,庄公母弟,虽出奔,得追谥可知。杜云“段出奔共,故云共叔”,则虞公出奔共池,亦当谓之共乎?
综上,笔者认为“共”当为共叔段的谥号。
二、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庄公十年传)
杜注:孚,大信也。
按:孚有信义,如:《襄公十孚三年传》:周之兴也,其《诗》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言刑善也。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均训孚为信。但在此句中,笔者认为“孚”当训为覆。《说文》:卵即孚也,从爪子。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及《通俗文》:“卵化曰孚,音方赴反。”《广雅》:“孚,生也,谓子出于卵也。”《方言》:“鸡卵伏而未孚。”于此可得孚之解矣,卵因伏而孚,学者因即呼伏为孚。锴曰:“鸟恒以爪反覆其卵也。”按反覆其卵者,恐煦妪之不均。《说文》又云:一曰信也。段注:此即卵即孚引申之义也,鸡卵之必为鸡,鸟卵之必为鸟,人言之信如是矣。
由上述可知,“孚”的本义即为今之孵化,孚、孵为古今字,因为动物孵化时都伏或覆在卵上,所以又引申为覆,覆有盖被,即遍及之义。此句“小信未孚,神弗福也”的“孚”即为覆,遍及之义,正与上文“小惠未遍,民弗从也”的“遍”字相对应,皆为遍及之义。虽然信也为其引申之义,但是此句训为覆即遍及之义似更妥。
三、吴子使太宰嚭寻盟。(哀公十二年传)
杜注:寻,重也。燅
按:杜训“寻”为重,笔者认为训为温更合适。传下文云: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由此可见,“寻”与“寒”应为对文,寒为寒凉之义,寻就应该为温暖之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三篇下·寸部》寻下云:“古文《礼》假寻为燅,有司彻乃燅尸俎,注:燅,温也,古文燅皆作寻,《春秋传》:若可寻也,亦可寒也。案《左传》服注:寻之言重也,温也。《论语》何注:温,寻也,互相发明。”又《说文解字注·十篇上·炎部》燅下云:“按燅者正字,寻者同音假借字”“又《中庸》温故而知新,注曰:温读如寻温之温。”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寻,温暖之义;寒,寒凉也。盟约毁废,即是寒凉,故寻盟以温暖之,此寻盟之由。若不废盟,何必寻盟?若必寻盟,则亦可寒盟。”
综上可见,“寻”当为燅之假借字,与“寒”为对文,当训为温。杜训为重虽有重新之义,但结合上下文,训“寻”为温则更合适。
参考文献:
[1]洪亮吉(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7.
[2](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4]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
[6]陈克炯.左传详解词典[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
(方艳霞,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