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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对13市县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2007年7月3日,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被限批的13个市、县、工业园区,必须在三个月内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整改一日没完成,一日不解除“限批”。此外,环保总局将建议监察部依照《環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上述流域严重水污染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点评:环境监管就应该从制度设计上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三部委联防环境违法信贷风险
2007年7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公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根据意见,环保、金融部门将建立信息及时沟通机制,建设项目一旦出现未批先建或者擅自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对其查处,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将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查处情况限制项目的贷款。
点评:企业环保守法情况将成银行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绿色金融将大大推进企业落实环保政策。
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实施轻型车国III标准
2007年6月29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宣布,相当于欧洲3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GB18352.3-2005,简称国III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汽车污染排放控制进入新阶段。
按照国III标准要求,自2007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轻型车必须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停止对仅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污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简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型式核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仅达到“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各个汽车生产企业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的一年过渡期内合理安排制造、进口计划,确保2008年6月30日前停止制造、进口该类车。
点评: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消费国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给国家的环境保护和能源供应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做好汽车环保和节能工作对于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当前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困难很大,下半年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双高)行业过快增长,继续严把土地、信贷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会议要求加快淘汰落後生产能力,重点抓好火电、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焦炭、水泥等13个行业淘汰落後产能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价格、财税等经济杠杆和法律、行政手段,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着力抓好重大节能减排工程和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加大“三河三湖”和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治理的力度;加大节能减排工作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参加国际谈判和对话,深化国际合作。
会议审议同意《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7年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点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考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2007年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对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周生贤说,继对松花江作出休养生息部署之后,要痛下决心,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治理重点湖泊,逐步恢复湖泊地区的自然风貌,让其休养生息,努力推进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点评:超强度开发与肆意排污,使犹如国土颐髦橛的湖泊风光不再,湖泊治理工作历经多年,我们期待更明显的效果。
(本刊记者吴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