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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可以理解为企业社会责任(CSR)。改革开放后,我国在CSR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力气,只不过没有系统地提及这个概念。为保障各方权益,我国曾出台了《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此外,我国还下大力气进行诚信建设,如商贸系统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但现实中,目前上述法律在执行方面有时大打折扣,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例子不时见于报端,最近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何让企业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培训就显得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