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国家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各领域改革的总要求。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一切改革的举措和行动,毫无疑义都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因此可以说,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是當前和今后我国教育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任务。
而教育治理,重点在“理”——把握教育治理的“理据”,是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教育治理的内容非常广泛,且结构复杂,类型多样。不同类型的教育治理面临着不同的目标和任务,然而,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教育治理,都分享着一些共同的理念,遵循着一些共同的规则。因此,教育治理首要的是要明确那些共同的理念和规则,循“理”而“治”,把“理”作为“治”的前提和依据。
那么,如何循“理”而“治”?具体来说,教育治理要讲法理,讲公理,讲情理。“讲法理”即要体现依法治教的精神,学校必须依法办学,保障师生的基本权利,认真贯彻和执行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把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到实处。“讲公理”就是要尊重教育的一般规律,办学一方面要有科学精神,把握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和基本趋势;另一方面要有民主精神,教育发展要问计于师生,一切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讲情理”是指在教育治理过程中要端正教育的价值取向,服务于人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教育治理只有把握其“固然”、“所以然”之“理”,才能真正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而教育治理,重点在“理”——把握教育治理的“理据”,是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教育治理的内容非常广泛,且结构复杂,类型多样。不同类型的教育治理面临着不同的目标和任务,然而,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教育治理,都分享着一些共同的理念,遵循着一些共同的规则。因此,教育治理首要的是要明确那些共同的理念和规则,循“理”而“治”,把“理”作为“治”的前提和依据。
那么,如何循“理”而“治”?具体来说,教育治理要讲法理,讲公理,讲情理。“讲法理”即要体现依法治教的精神,学校必须依法办学,保障师生的基本权利,认真贯彻和执行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把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到实处。“讲公理”就是要尊重教育的一般规律,办学一方面要有科学精神,把握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和基本趋势;另一方面要有民主精神,教育发展要问计于师生,一切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讲情理”是指在教育治理过程中要端正教育的价值取向,服务于人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教育治理只有把握其“固然”、“所以然”之“理”,才能真正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