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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辟专章对劳务派遣制度予以规定,期以规范的制度引导劳务派遣规范化发展,但当前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出现了与立法本意相悖的不和谐现象,劳动力市场上企业对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呈现扩大化、无序化的趋势。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的统计,当前我国有劳务派遣工270万人,在一些国有垄断企业劳务派遣工已占正式职工总数的50%以上。为此,2012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直指混乱的劳务派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