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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通知确定了今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目标:力争在未来4-5年农产品出口达到或超过300亿美元,到2013年农产品出口达到或超过400亿美元,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有较大改善,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有较大提高,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为迈进小康社会和提前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