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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35.8万平方公里的面积,要推行“一体化”改革难度巨大,为此《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选取了“生态环境”这个重点领域,“青吴嘉”这个核心区域,提出了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改革试点方案,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2019年11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在上海青浦区正式挂牌成立。示范区的选址位于上海大都市圈的核心位置,这个区域是在上海、江苏苏州和浙江嘉兴的一个黄金三角区。在2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4000万常住人口,经济总量6万亿元。“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制度创新探索,也从这里正式展开。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包含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等“两区一县”,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验田,示范区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青吴嘉”三地的检察机关主动对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核心区位优势,着力推动检察一体化协作创新,努力当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检察“排头兵”。自2019年以来,三地在落实协同举措、创新协同模式、开展联合行动、提升协作层级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进展。
在协同机制建设方面。三地检察机关一是成立了检察协作联络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资源共享。2019年以来,先后召开联络人工作会议8次、部门交流会议40余次,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二是建立“1 7 4”协作框架,推动检察一体化先行先试。2019年,三地签署了《青吴嘉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备忘录》,协同打造跨区域检察协作平台、法律监督协作、生态检察、服务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检察人才培养、党建和检察文化等七张“一体化名片”,共同推进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和青年工作合作交流等四个重点协作项目,以“1 7 4”协作框架推动检察一体化向深向实。三是紧抓涉“博”抗“疫”契机,构建示范区检察护航矩阵。青吴嘉检察机关共同组建服务保障进博会青年干警先锋队,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置联络站,协同履行案件办理、场馆接待等职责;疫情期间,三地会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从诉讼服务、办案协作、涉“疫”犯罪惩治等6个方面细化10条举措,加强跨区域办案远程协同和线上协作,先后通过网络连线,对2起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实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
在协作模式创新方面。一是推行“协办制”,打通行政区域壁垒。三地检察机关对示范区内的跨区域案件实行“协办制”,互相进行跨区域取证、社会化调查等,并委托开展异地权利义务告知、询问证人等工作。目前,已异地通办合同纠纷民事监督等案件4件。二是危险驾驶案件协作,推动司法趋同破题。三地签订《危险驾驶案件办案协作协议》,及时互通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情况,并制定《关于醉酒驾驶犯罪案件不起诉的办案指引》,不断推动区域内法律政策和适用标准的统一。三是知产犯罪联惩,打响司法保护协同战。三地检察机关与三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并就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进行通报协查,形成示范区打击合力。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11人假冒知名轻钢龙骨注册商标案,针对青浦为制假窝点所在地、吴江为经销商所在地,会同吴江区检察院与两地公安分局多次会商,对吴江地区尚未到案的经销商立案管辖问题提出两地联合侦办建议,推动形成“青浦 吴江”与“公安 检察”模式。
在开展联合行动方面。一是开展太浦河联合保护。三地检察机关共建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行案件联合办理、线索移送、联合会商、信息共享等协作模式,开展“同护一江水、共建两岸绿”专项行动,先后对太浦河流域相关水域等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排摸、勘验取证和初步调查工作,针对一处水域遭严重污染的情况,向属地水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到位。会同三地农业农村委员会开展太浦河流域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18万余尾,充分发挥以渔活水、以渔净水的生态保护作用。二是进行水源地联合巡航。依托海事巡逻艇、无人机设备,对上海市金泽取水口、浙江省丁栅取水口等水源保护区进行联合巡航,对水源地的水文地质、码头水运和周边工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积极排摸周边污染物排放、垃圾倾倒、水上运输等公益诉讼线索。健全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机制,与嘉善水务集团座谈了解保护区及取水口日常管理及周边情况,对水质面貌和可能存在的污染情况进行分析研讨,达成联合保护共识。三是启动环淀山湖渔业资源领域保护。针对青浦地区环淀山湖区域在禁渔期期间非法捕捞案件频发的情况,青浦区检察院依据公益诉讼线索共享机制通报吴江区检察院、嘉善縣检察院开展联合调查,形成三地非法捕捞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对示范区渔业生态资源保护难以趋同的问题,三地检察机关共同制定环淀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三地统一规范禁渔政策。
流域内水葫芦生长情况卫星遥感监测图
在提升协同层级方面。一是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三地依托《青吴嘉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协作机制》,共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讲师团,共享东方绿舟法治教育基地资源,建立异地救助、矫正、帮教等协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实践探索。二是打造社区矫正监督一体化。联合三地司法局制定示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示范区内需往返矫正对象的报告流程,探索三地矫正活动互认制度,为社区矫正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并以“社区服务”为切入点,对示范区内部分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形成《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针对考核评估、基地建设等差异情况向三地司法所通报,提出统一社区服务考核细则、统筹完善社区服务基地等建议。三是构建检察队伍建设一体化。三地检察机关联合举办“守初心 担使命 追梦长三角”主题党课PLUS演讲演说会,开展陈云纪念馆、“缪家村”等红色路线互访,开展业务联训系列活动,组织青年检察干警进行案例汇报及论辩实践展示,形成三地党建联建共建格局,共同打造示范区检察人才培养高地。
2019年11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在上海青浦区正式挂牌成立。示范区的选址位于上海大都市圈的核心位置,这个区域是在上海、江苏苏州和浙江嘉兴的一个黄金三角区。在2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4000万常住人口,经济总量6万亿元。“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制度创新探索,也从这里正式展开。
一体化协作全面铺开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包含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等“两区一县”,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验田,示范区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青吴嘉”三地的检察机关主动对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核心区位优势,着力推动检察一体化协作创新,努力当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检察“排头兵”。自2019年以来,三地在落实协同举措、创新协同模式、开展联合行动、提升协作层级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进展。
在协同机制建设方面。三地检察机关一是成立了检察协作联络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资源共享。2019年以来,先后召开联络人工作会议8次、部门交流会议40余次,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二是建立“1 7 4”协作框架,推动检察一体化先行先试。2019年,三地签署了《青吴嘉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备忘录》,协同打造跨区域检察协作平台、法律监督协作、生态检察、服务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检察人才培养、党建和检察文化等七张“一体化名片”,共同推进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和青年工作合作交流等四个重点协作项目,以“1 7 4”协作框架推动检察一体化向深向实。三是紧抓涉“博”抗“疫”契机,构建示范区检察护航矩阵。青吴嘉检察机关共同组建服务保障进博会青年干警先锋队,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置联络站,协同履行案件办理、场馆接待等职责;疫情期间,三地会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从诉讼服务、办案协作、涉“疫”犯罪惩治等6个方面细化10条举措,加强跨区域办案远程协同和线上协作,先后通过网络连线,对2起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实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
在协作模式创新方面。一是推行“协办制”,打通行政区域壁垒。三地检察机关对示范区内的跨区域案件实行“协办制”,互相进行跨区域取证、社会化调查等,并委托开展异地权利义务告知、询问证人等工作。目前,已异地通办合同纠纷民事监督等案件4件。二是危险驾驶案件协作,推动司法趋同破题。三地签订《危险驾驶案件办案协作协议》,及时互通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情况,并制定《关于醉酒驾驶犯罪案件不起诉的办案指引》,不断推动区域内法律政策和适用标准的统一。三是知产犯罪联惩,打响司法保护协同战。三地检察机关与三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并就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进行通报协查,形成示范区打击合力。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11人假冒知名轻钢龙骨注册商标案,针对青浦为制假窝点所在地、吴江为经销商所在地,会同吴江区检察院与两地公安分局多次会商,对吴江地区尚未到案的经销商立案管辖问题提出两地联合侦办建议,推动形成“青浦 吴江”与“公安 检察”模式。
在开展联合行动方面。一是开展太浦河联合保护。三地检察机关共建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行案件联合办理、线索移送、联合会商、信息共享等协作模式,开展“同护一江水、共建两岸绿”专项行动,先后对太浦河流域相关水域等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排摸、勘验取证和初步调查工作,针对一处水域遭严重污染的情况,向属地水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到位。会同三地农业农村委员会开展太浦河流域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18万余尾,充分发挥以渔活水、以渔净水的生态保护作用。二是进行水源地联合巡航。依托海事巡逻艇、无人机设备,对上海市金泽取水口、浙江省丁栅取水口等水源保护区进行联合巡航,对水源地的水文地质、码头水运和周边工农业生产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积极排摸周边污染物排放、垃圾倾倒、水上运输等公益诉讼线索。健全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机制,与嘉善水务集团座谈了解保护区及取水口日常管理及周边情况,对水质面貌和可能存在的污染情况进行分析研讨,达成联合保护共识。三是启动环淀山湖渔业资源领域保护。针对青浦地区环淀山湖区域在禁渔期期间非法捕捞案件频发的情况,青浦区检察院依据公益诉讼线索共享机制通报吴江区检察院、嘉善縣检察院开展联合调查,形成三地非法捕捞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对示范区渔业生态资源保护难以趋同的问题,三地检察机关共同制定环淀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三地统一规范禁渔政策。

在提升协同层级方面。一是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三地依托《青吴嘉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协作机制》,共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讲师团,共享东方绿舟法治教育基地资源,建立异地救助、矫正、帮教等协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实践探索。二是打造社区矫正监督一体化。联合三地司法局制定示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示范区内需往返矫正对象的报告流程,探索三地矫正活动互认制度,为社区矫正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并以“社区服务”为切入点,对示范区内部分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形成《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针对考核评估、基地建设等差异情况向三地司法所通报,提出统一社区服务考核细则、统筹完善社区服务基地等建议。三是构建检察队伍建设一体化。三地检察机关联合举办“守初心 担使命 追梦长三角”主题党课PLUS演讲演说会,开展陈云纪念馆、“缪家村”等红色路线互访,开展业务联训系列活动,组织青年检察干警进行案例汇报及论辩实践展示,形成三地党建联建共建格局,共同打造示范区检察人才培养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