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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既是一种生理活动,也是一种精神活动,长期以来,梦以神秘的特性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早在先秦时期,便有了对梦的记录。先秦典籍中有很多关于梦的记载,作为史书的《左传》也记录了大量的梦,这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不无关系。仔细考察《左传》中对梦的记录,人们不难发现,《左传》中的梦大多与政治、军事等重要國家活动相关联,展示的是现世的人的活动,与其说《左传》记录了梦,不如说作者借梦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状况。
一、先秦典籍中记梦概说
甲骨卜辞中已经有了对梦的记录,如“王梦裸,不(忧)”。《诗经》中《无羊》《斯干》也有对梦的记载。《斯干》:“下莞上蕈,乃安斯寝,乃寝乃兴,乃占我梦。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宫室落成以后,周王与大臣欢饮以庆,宴后寝于宫中,做了一个梦,大人占得吉梦。《无羊》:“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旃维族矣。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施维族矣,室家溱溱。”牧人梦见鱼和旗帜分别代表了丰年和家族的昌盛。此外,《左传》作为史书,居然也记录了大量的梦,但是历代学者对此多有指责。
二、《左传》中的梦
根据笔者统计,《左传》中记梦共29次,现逐条列出,分别如下。
僖公四年。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
僖公十年。秋,狐突适下国,遇太子。太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无礼。”(此处虽未言梦,但是此时太子已死,狐突所见乃是鬼魂托梦。)
僖公二十八年。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
僖公二十八年。初,楚子玉……梦河神谓已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
僖公三十一年。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
宣公三年。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
宣公十五年。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成公二年。韩厥梦子舆谓己曰:“旦辟左右。”
成公五年。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女!”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成公十年。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得请於帝矣。”
成公十年。公梦疾为二竖子,曰:“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医至,曰:“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
成公十六年。吕锜梦射月,中之,退入於泥。占之,曰:“姬姓,日也,异姓,月也,必楚王也。射而中之,退入於泥,亦必死矣!”
成公十七年。初,声伯梦涉洹,或与已琼瑰,食之,泣而为琼瑰,盈其怀。
襄公十八年。中行献子将伐齐,梦与厉公讼,弗胜。公以戈击之,首队于前,跪而戴之,奉之以走,见梗阳之巫皋。巫曰:“今兹主必死。若有事于东方,则可以逞。”献子许诺。
昭公元年。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已:“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
昭公四年。梦天压已,弗胜。深目而豭喙,号之曰:“牛!助余!”乃胜之。
昭公七年。公将往,梦襄公祖。梓慎曰:“君不果行。襄公之适楚也,梦周公祖而行。今襄公实祖,君其不行。”
昭公七年。晋侯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
昭公七年。或梦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
昭公七年。孔成子梦康叔谓已:“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
昭公七年。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
昭公十一年。泉丘人有女,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遂奔僖子,其僚从之。
昭公十七年。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献俘于文宫。
昭公二十五年。梦大子栾即位於庙,已与平公服而相之。
昭公三十一年。赵简子梦童子臝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
哀公七年。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曹叔振铎请待公孙彊,许之。
哀公十六年。卫侯占梦嬖人,求酒于大叔僖子,不得,与卜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惧害。”乃逐大叔遗。遗奔晋。
哀公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被发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绵绵生之瓜。余为浑良夫,叫天无辜。”
哀公二十六年。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已为鸟而集于其上,咮加于南门,尾加于桐门。
学者傅正谷将这些梦分为政治、军事和鬼神等六大类。虽然有其他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分类方法,但是它们总体来说都有相近之处(董淑华将其分为鬼魂、死亡和善恶等类)。综合来看,《左传》中的梦可大致分为三类。
(一)复仇报恩类
《左传》中有关复仇之梦的记载共有四处,分别是成公十年晋侯之梦、襄公十八年中行偃之梦、昭公七年郑人之梦和宣公十五年魏夥之梦。晋侯杀害赵括和赵同,梦见赵氏先祖并遭到报复;中行偃杀害厉公,在梦中梦见厉公复仇将自己杀害;郑人杀伯有后,梦见伯有向自己复仇。这些都是复仇一类。 宣公十五年,秦晋交战,魏夥打败秦师并在一位老人的帮助下俘获秦将杜回。夜晚老人便托梦告诉魏夥他是为女报恩。
(二)预示类
这类梦在《左传》中数量较大,梦中情景象征了即将发生的事件,显示了高度的预见性,还有一些梦是在告示人们应该如何行动,如该躲避灾害,祭祀祖先,若违背梦中的指示,则将遭受灾祸。据统计,共有僖公四年、僖公十年等21次。
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梦见自己与楚王搏斗,“楚子伏己而盬其脑”。这种梦象被解释为楚王被晋文公征服,预示晋国必定战胜楚国;同年,子玉梦河神告知他若能祭祀河神,自己将得到庇佑,子玉不听,后来果然死于连榖。此外还有声伯梦琼瑰、吕锜梦射月等。
(三)子嗣类
这类梦多与家族后代延续相关,或是确定权位继承人,或是确定子嗣名字等。这类梦包括宣公三年之梦、昭公元年之梦以及昭公七年的孔成子和史朝之梦。郑文公之妾燕姞梦祖先赐予自己孩子并赐名为兰,后来郑穆公即名兰。又昭公元年记载了武王梦见天帝赐其子名,并确定了其封地。昭公七年,孔成子和史朝同梦康叔,内容均是确定公子元为卫国国君继承人。
三、《左传》记梦的文化背景分析
史传作品注重历史事实,《左传》的特点之一正是“叙事详赡”。而梦只是一种虚幻的精神活动,把它写进历史,似乎成了《左传》的一个缺点,前人对《左传》的批评也多与此有关。但是这个问题并不难解。
(一)《左传》记梦是先秦时期巫文化的体现
在人类理性思维尚未成熟时,面对众多难以解释的现象以及难以抵御的灾害,人们迫切寄望于超越自身的强大力量来保佑自己,巫则“掌握”了这种力量。巫文化在先秦因此盛行,后世的祭祀、占卜、祷祝等都是巫文化的体现。《左传》中记载的占梦正是占卜体系中的一支。而且,《左传》中的很多梦都反映了各种神灵(如天使、天帝等)的喻示,这本来就是巫文化的一部分。
(二)《左传》记梦是史官文化的体现
史官是从巫分化出来的。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就曾说太史之职“近乎卜祝之间”。史官在初始只是负责记录巫术活动,掌管占卜祭祀等文献材料,无法进入巫文化集团的核心。随着时间推移,他们手里掌握的资料越来越多,内容也不局限于占卜祭祀之类,更有对国家各类事件的记载,并整理成了典册,对巫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相对于巫文化而言,史官文化中有了更多现实存在可供借鉴的历史资料。他们能为统治集团提供更可靠的统治借鉴,因而史官文化越来越被重视。商代重视巫术的作用,“原来西周以前君主即教主,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什么政治道德的拘束;若是逢到臣民不听话的时候,只要抬出上帝和先祖来,自然一切解决。这一种主义,我们称之为‘鬼治主义’”。到了西周时期,史官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周礼》中有小史、大史、内史、外史及御史等职位名称,其职能范围已经远超前代。春秋时期,史官文化已经相当发达,各诸侯国已经有了自己的史官书写自己的国史,鲁国有《春秋》,楚国有《梼杌》。《左传》也正是在发达的史官文化浸润下形成的。从巫文化中分化出来后,史官文化依然保留了占梦等职责,因此《左传》中有史墨、史苏等为统治者占梦、释梦。
实际上,《左传》记梦、占梦是二者交融结合的结果。一方面,《左传》记梦时受到传统的巫文化影响,强调梦的预示功能,把梦作为现实活动的指导,例如韩厥在梦中得到父亲的预示——旦避左右,因而免于死亡;另一方面,《左传》中所记之梦也有很多没有应验,梦境与现实是相反的。卫成公梦到康叔说“相夺予享”,意思是说卫成公应该祭祀相。然而梦的结论遭到了大臣们的反对,祭祀也就被搁置,人们没有遵梦而行,梦验也就无从说起。如果说韩厥的梦还和现实有关系,那么卫成公的梦和现实简直无法关联起来,它仅仅只是作为一种现象被记录下来,而记录国君的言行举止正是史官职责之一。这表明《左传》中所记梦象已经逐渐脱离了巫文化。
在理性思维的冲击下,《左传》中的记梦与释梦逐渐从神性走向理性,越来越多地体现为人的意志。因此,《左传》记梦更多地是强调了谁的梦被记录下来,谁来释梦,如何释梦。纵观《左传》所记载的梦例,做梦主体都拥有强大权力或者与权力紧密相关。周王及诸侯国君、卿士的梦被记载下来自不必多说,因为他们都处在权力中心。“郑人”“曹人”的梦也被记录下来,因为他们都与国家权力相关。郑人的梦预示了郑国即将发生内乱,“曹人”的梦预示了公孙彊会导致曹国灭亡。这样的大事件起于一个梦,当然值得记录下来。释梦者也从殷商时期的專职人员扩散到包括诸侯卿士、史官、巫者在内的各色人员,释梦者的神圣性荡然无存。释梦也不再忠于梦境,而是根据做梦者的需要,随机应变,从遵照神的意志转变为遵照人的意志,子犯为晋文公释梦即是如此。
(三)《左传》记梦还体现了周代依赖的血缘宗亲文化
中国文明有两大特征特别重要,一是以血缘宗法家族为纽带的氏族体制,二是理性化了的巫史传统。两者紧密相连,结成一体,并长久以各种形态延续至今。以血缘为纽带的宗亲文化自周代以来不断得到强化,在春秋时期,家族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左传》中很多记梦内容正是血缘宗亲文化积淀的产物。上文中所提到的子嗣类梦均与这种文化相关,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都反映了宗亲文化,韩厥梦见父亲给予避难的预示,正是谋求家族发达昌盛的体现,韩厥正是在此次战役中遵从父亲的指引,不仅免于阵亡,还立了大功,进入了卿士之列。卫成公梦见康叔后,准备祭祀相,遭到了宁武子的反对,理由就是“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这也是一种宗族观念的体现。
四、结语
以梦入史是一种非常值得关注的文化现象。《左传》记梦有着深刻的文化意蕴,徘徊于巫文化和史官文化之间,有着深深的巫史矛盾情结,《左传》记梦尝试摆脱巫文化和原始思维的影响,努力向理性的方向发展。因此,《左传》记梦并不是对史家实录精神的削弱,相反地,正是因为《左传》对梦的记录,人才们得以窥见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因此,以梦入史并非游戏之作,亦非浮夸之说,而是严肃的历史写作,《史记》《汉书》《三国志》及后世各代史书也延续了这一传统。后世文学作品也有很多记梦的地方,如《红楼梦》《西游记》《聊斋志异》等,这与《左传》所发扬的传统不无关系,至于志怪传奇的写作,与《左传》关联更紧。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作者简介:肖斗林(1990-),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文学硕士,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
一、先秦典籍中记梦概说
甲骨卜辞中已经有了对梦的记录,如“王梦裸,不(忧)”。《诗经》中《无羊》《斯干》也有对梦的记载。《斯干》:“下莞上蕈,乃安斯寝,乃寝乃兴,乃占我梦。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宫室落成以后,周王与大臣欢饮以庆,宴后寝于宫中,做了一个梦,大人占得吉梦。《无羊》:“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旃维族矣。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施维族矣,室家溱溱。”牧人梦见鱼和旗帜分别代表了丰年和家族的昌盛。此外,《左传》作为史书,居然也记录了大量的梦,但是历代学者对此多有指责。
二、《左传》中的梦
根据笔者统计,《左传》中记梦共29次,现逐条列出,分别如下。
僖公四年。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
僖公十年。秋,狐突适下国,遇太子。太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无礼。”(此处虽未言梦,但是此时太子已死,狐突所见乃是鬼魂托梦。)
僖公二十八年。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
僖公二十八年。初,楚子玉……梦河神谓已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
僖公三十一年。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
宣公三年。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
宣公十五年。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成公二年。韩厥梦子舆谓己曰:“旦辟左右。”
成公五年。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女!”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成公十年。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得请於帝矣。”
成公十年。公梦疾为二竖子,曰:“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医至,曰:“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
成公十六年。吕锜梦射月,中之,退入於泥。占之,曰:“姬姓,日也,异姓,月也,必楚王也。射而中之,退入於泥,亦必死矣!”
成公十七年。初,声伯梦涉洹,或与已琼瑰,食之,泣而为琼瑰,盈其怀。
襄公十八年。中行献子将伐齐,梦与厉公讼,弗胜。公以戈击之,首队于前,跪而戴之,奉之以走,见梗阳之巫皋。巫曰:“今兹主必死。若有事于东方,则可以逞。”献子许诺。
昭公元年。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已:“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
昭公四年。梦天压已,弗胜。深目而豭喙,号之曰:“牛!助余!”乃胜之。
昭公七年。公将往,梦襄公祖。梓慎曰:“君不果行。襄公之适楚也,梦周公祖而行。今襄公实祖,君其不行。”
昭公七年。晋侯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
昭公七年。或梦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
昭公七年。孔成子梦康叔谓已:“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
昭公七年。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
昭公十一年。泉丘人有女,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遂奔僖子,其僚从之。
昭公十七年。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献俘于文宫。
昭公二十五年。梦大子栾即位於庙,已与平公服而相之。
昭公三十一年。赵简子梦童子臝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
哀公七年。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曹叔振铎请待公孙彊,许之。
哀公十六年。卫侯占梦嬖人,求酒于大叔僖子,不得,与卜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惧害。”乃逐大叔遗。遗奔晋。
哀公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被发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绵绵生之瓜。余为浑良夫,叫天无辜。”
哀公二十六年。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已为鸟而集于其上,咮加于南门,尾加于桐门。
学者傅正谷将这些梦分为政治、军事和鬼神等六大类。虽然有其他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分类方法,但是它们总体来说都有相近之处(董淑华将其分为鬼魂、死亡和善恶等类)。综合来看,《左传》中的梦可大致分为三类。
(一)复仇报恩类
《左传》中有关复仇之梦的记载共有四处,分别是成公十年晋侯之梦、襄公十八年中行偃之梦、昭公七年郑人之梦和宣公十五年魏夥之梦。晋侯杀害赵括和赵同,梦见赵氏先祖并遭到报复;中行偃杀害厉公,在梦中梦见厉公复仇将自己杀害;郑人杀伯有后,梦见伯有向自己复仇。这些都是复仇一类。 宣公十五年,秦晋交战,魏夥打败秦师并在一位老人的帮助下俘获秦将杜回。夜晚老人便托梦告诉魏夥他是为女报恩。
(二)预示类
这类梦在《左传》中数量较大,梦中情景象征了即将发生的事件,显示了高度的预见性,还有一些梦是在告示人们应该如何行动,如该躲避灾害,祭祀祖先,若违背梦中的指示,则将遭受灾祸。据统计,共有僖公四年、僖公十年等21次。
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梦见自己与楚王搏斗,“楚子伏己而盬其脑”。这种梦象被解释为楚王被晋文公征服,预示晋国必定战胜楚国;同年,子玉梦河神告知他若能祭祀河神,自己将得到庇佑,子玉不听,后来果然死于连榖。此外还有声伯梦琼瑰、吕锜梦射月等。
(三)子嗣类
这类梦多与家族后代延续相关,或是确定权位继承人,或是确定子嗣名字等。这类梦包括宣公三年之梦、昭公元年之梦以及昭公七年的孔成子和史朝之梦。郑文公之妾燕姞梦祖先赐予自己孩子并赐名为兰,后来郑穆公即名兰。又昭公元年记载了武王梦见天帝赐其子名,并确定了其封地。昭公七年,孔成子和史朝同梦康叔,内容均是确定公子元为卫国国君继承人。
三、《左传》记梦的文化背景分析
史传作品注重历史事实,《左传》的特点之一正是“叙事详赡”。而梦只是一种虚幻的精神活动,把它写进历史,似乎成了《左传》的一个缺点,前人对《左传》的批评也多与此有关。但是这个问题并不难解。
(一)《左传》记梦是先秦时期巫文化的体现
在人类理性思维尚未成熟时,面对众多难以解释的现象以及难以抵御的灾害,人们迫切寄望于超越自身的强大力量来保佑自己,巫则“掌握”了这种力量。巫文化在先秦因此盛行,后世的祭祀、占卜、祷祝等都是巫文化的体现。《左传》中记载的占梦正是占卜体系中的一支。而且,《左传》中的很多梦都反映了各种神灵(如天使、天帝等)的喻示,这本来就是巫文化的一部分。
(二)《左传》记梦是史官文化的体现
史官是从巫分化出来的。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就曾说太史之职“近乎卜祝之间”。史官在初始只是负责记录巫术活动,掌管占卜祭祀等文献材料,无法进入巫文化集团的核心。随着时间推移,他们手里掌握的资料越来越多,内容也不局限于占卜祭祀之类,更有对国家各类事件的记载,并整理成了典册,对巫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相对于巫文化而言,史官文化中有了更多现实存在可供借鉴的历史资料。他们能为统治集团提供更可靠的统治借鉴,因而史官文化越来越被重视。商代重视巫术的作用,“原来西周以前君主即教主,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什么政治道德的拘束;若是逢到臣民不听话的时候,只要抬出上帝和先祖来,自然一切解决。这一种主义,我们称之为‘鬼治主义’”。到了西周时期,史官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周礼》中有小史、大史、内史、外史及御史等职位名称,其职能范围已经远超前代。春秋时期,史官文化已经相当发达,各诸侯国已经有了自己的史官书写自己的国史,鲁国有《春秋》,楚国有《梼杌》。《左传》也正是在发达的史官文化浸润下形成的。从巫文化中分化出来后,史官文化依然保留了占梦等职责,因此《左传》中有史墨、史苏等为统治者占梦、释梦。
实际上,《左传》记梦、占梦是二者交融结合的结果。一方面,《左传》记梦时受到传统的巫文化影响,强调梦的预示功能,把梦作为现实活动的指导,例如韩厥在梦中得到父亲的预示——旦避左右,因而免于死亡;另一方面,《左传》中所记之梦也有很多没有应验,梦境与现实是相反的。卫成公梦到康叔说“相夺予享”,意思是说卫成公应该祭祀相。然而梦的结论遭到了大臣们的反对,祭祀也就被搁置,人们没有遵梦而行,梦验也就无从说起。如果说韩厥的梦还和现实有关系,那么卫成公的梦和现实简直无法关联起来,它仅仅只是作为一种现象被记录下来,而记录国君的言行举止正是史官职责之一。这表明《左传》中所记梦象已经逐渐脱离了巫文化。
在理性思维的冲击下,《左传》中的记梦与释梦逐渐从神性走向理性,越来越多地体现为人的意志。因此,《左传》记梦更多地是强调了谁的梦被记录下来,谁来释梦,如何释梦。纵观《左传》所记载的梦例,做梦主体都拥有强大权力或者与权力紧密相关。周王及诸侯国君、卿士的梦被记载下来自不必多说,因为他们都处在权力中心。“郑人”“曹人”的梦也被记录下来,因为他们都与国家权力相关。郑人的梦预示了郑国即将发生内乱,“曹人”的梦预示了公孙彊会导致曹国灭亡。这样的大事件起于一个梦,当然值得记录下来。释梦者也从殷商时期的專职人员扩散到包括诸侯卿士、史官、巫者在内的各色人员,释梦者的神圣性荡然无存。释梦也不再忠于梦境,而是根据做梦者的需要,随机应变,从遵照神的意志转变为遵照人的意志,子犯为晋文公释梦即是如此。
(三)《左传》记梦还体现了周代依赖的血缘宗亲文化
中国文明有两大特征特别重要,一是以血缘宗法家族为纽带的氏族体制,二是理性化了的巫史传统。两者紧密相连,结成一体,并长久以各种形态延续至今。以血缘为纽带的宗亲文化自周代以来不断得到强化,在春秋时期,家族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左传》中很多记梦内容正是血缘宗亲文化积淀的产物。上文中所提到的子嗣类梦均与这种文化相关,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都反映了宗亲文化,韩厥梦见父亲给予避难的预示,正是谋求家族发达昌盛的体现,韩厥正是在此次战役中遵从父亲的指引,不仅免于阵亡,还立了大功,进入了卿士之列。卫成公梦见康叔后,准备祭祀相,遭到了宁武子的反对,理由就是“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这也是一种宗族观念的体现。
四、结语
以梦入史是一种非常值得关注的文化现象。《左传》记梦有着深刻的文化意蕴,徘徊于巫文化和史官文化之间,有着深深的巫史矛盾情结,《左传》记梦尝试摆脱巫文化和原始思维的影响,努力向理性的方向发展。因此,《左传》记梦并不是对史家实录精神的削弱,相反地,正是因为《左传》对梦的记录,人才们得以窥见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因此,以梦入史并非游戏之作,亦非浮夸之说,而是严肃的历史写作,《史记》《汉书》《三国志》及后世各代史书也延续了这一传统。后世文学作品也有很多记梦的地方,如《红楼梦》《西游记》《聊斋志异》等,这与《左传》所发扬的传统不无关系,至于志怪传奇的写作,与《左传》关联更紧。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作者简介:肖斗林(1990-),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文学硕士,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