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辽政办发[2018]4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0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大气环境,落实秸秆焚烧防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