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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以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从解决制约法院工作的关键问题入手,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和审判效率这个主题,以机构、人事和审判制度改革为重点,采取由点到面、边立边破、循序渐进的力法,将行政管理模式扭转为审判组织管理模式,把审判长临时委派改为定期选任制,较好的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效率低下、裁判不公、责权不一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