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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改革与税收信息化程度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信息化程度低,计算机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已建立的网络在资料查询、数据传递、数据分析等方面还不成熟,已有的信息不能得到系统管理,集中处理、分析能力不强;二是税收征管改革跟不上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进程,机构、岗位设置不能满足真正意义上的“集中征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