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统治者对渤海遗民的招抚与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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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渤海遗民是指渤海国灭亡后的渤海族人。渤海国作为渤海族建立的民族国家,在被契丹人灭亡后,其遗民仍以渤海人自居,努力保持其独特的民族性。契丹人灭亡渤海国后将渤海遗民分割迁徙,以达到同化渤海人的目的。但直至辽国灭亡,渤海人在反抗契丹人的统治同时仍以其民族特性顽强地存在着。随着女真人的崛起,为了拉拢渤海人合力抗击契丹的辽国,与渤海人同为后裔的女真人对渤海遗民则采取招抚、怀柔的民族政策,博得了渤海遗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很多渤海人都投入到女真人麾下,为女真人消灭契丹辽国出谋划策、冲锋陷阵,并最终帮助女真金国消灭了契丹辽国。女真人为了同化渤海人,采取女真皇室与渤海贵族世代联姻的办法,将渤海贵族精英集团牢牢地团结在金统治集团周围。通过拉拢、怀柔、联姻等一系列措施,到金代末期女真人已经基本实现了对渤海遗民的同化。此外,渤海族从其形成之初,就全面开始了汉化的进程。在辽金时期,渤海人的汉化程度不断加深,与此同时,渤海人的民族特性则不断消亡。到了元代,渤海族作为一个民族从历史上彻底消亡,这固然有渤海人的汉化导致其民族性消减的一面,不可忽视的是,金代对渤海遗民的拉拢、怀柔和政治联姻等民族同化政策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金朝;渤海族;民族融合
  [中图分类号]K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7)09-0094-06
  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民族融合与同化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程度也不同。其中既有中原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的碰撞、互动与融合,也有少数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同化。在辽金时期,契丹人、女真人不仅逐鹿中原,与中原汉族持续碰撞、融合,而且与东北地区其他民族也不断地加速融合。在少数民族间的融合、同化过程中,金朝统治者对渤海遗民的招抚和同化较充分地体现了这种碰撞、融合,并成为渤海民族彻底消亡的主要原因。
  一、渤海国的兴亡和渤海遗民被同化的过程
  渤海人是唐代渤海王国的后裔。从族属上看,渤海人是以靺鞨族中的粟末靺鞨为主体、同时吸纳部分高句丽人、汉人等组成的新民族。据《新唐书·渤海传》载,“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在有唐一代,渤海王国以其强大的实力成为东北地区首屈一指的强国。渤海国存国时间虽只有短短的129年,但在其强盛时,其疆域包括现在吉林省的绝大部分,黑龙江省的大部分,辽宁省的一小部分以及俄羅斯远东滨海地区和朝鲜的咸镜北道、南道、两江道等部分地区,成为幅员辽阔的“海东盛国”[1]。公元9世纪后半叶,随着唐王朝的衰落和契丹人的崛起,渤海国也受到契丹人的冲击,在公元925年终为契丹所灭。渤海故地由耶律阿保机的长子耶律倍统辖,史称东丹国。在渤海国灭亡后,契丹人将渤海贵族及部分渤海人迁至今辽西、辽东半岛等地,更有一部分渤海人“亡入新罗、女直”,还有相当数量的渤海人留在故地。辽国对于“困乏不能迁者”,“许上国富民给赡而隶属之”(卷3《太宗本纪》)[2]30。应该说,对渤海人的融合与同化在辽代就已经开始了。契丹人对渤海人的做法主要是拆分迁徙。有研究者考证辽人对渤海族大规模的强制迁徙主要有两次。一为辽太祖灭渤海后将近20万渤海人迁到辽上京道和中京道;另一次是辽太宗为削弱东丹国再次将25万渤海遗民迁至东京道。加上一些小规模的迁徙,共移民渤海人47万多[3]。在管理上,契丹人对渤海人“一用汉法”,同时也笼络重用渤海贵族,如用渤海老相为东丹国右大相,渤海司徒大素贤为左次相。辽人对渤海人采取的软硬兼施(即分化迁徙与委任官职相结合)的安抚同化政策,企图通过分割迁徙和异地控制,以磨销渤海人的民族意识。但在辽一朝并没有达到同化渤海人的目的。一方面,由于渤海人于契丹政权而言,体现的是直接的亡国之痛,故反抗意识很强烈。先后有渤海人燕颇、大延琳、高永昌等领导的反辽起义,反过来起义的失败也招致辽人对渤海人的进一步迁徙。另一方面,渤海人的民族凝聚力极强,虽然被分割迁徙、插花安置,但渤海人在安置地仍“聚众而居,骄然自异,不与他族同俗”。
  契丹人建立的辽国在历史上也是短命王朝,在契丹人尚未完成对渤海人的彻底同化之时,东北地区的女真人迅速崛起。史称“生女真”的完颜部在公元12世纪初强大起来,完颜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逐渐脱离辽的统辖,建立起金政权。在金人勃兴之初,出于抗击辽国的需要,女真统治者对渤海人极尽招抚、拉拢之能事。特别是在辽东一带,由于该地为辽国统治中心,且渤海人多聚居于此,很多优秀者在辽为官。因此,女真政权十分重视对辽东渤海望族豪俊的招抚,以通过他们来进一步招纳渤海遗民部众,瓦解辽国的统治。早在阿骨打做大初期就开始注重对渤海遗民的招抚,《金史·大传》载:
  大本名挞不野。其先辽阳人世仕辽有显者。太祖伐辽,辽人征兵辽阳。时年二十余,在选中。辽兵败,脱身走宁江。宁江破,越城而逃,为军士所获。太祖问其家世,因收养之。
  大的姓氏乃渤海皇族,阿骨打收养大政治意义重大,表示出女真人对渤海人的尊重和亲近。阿骨打也总是强调女真与渤海之间的民族同源关系,极力宣扬“女直、渤海本同一家”(卷2《太祖本纪》)[4]25的观念。事实上,阿骨打的这种说法并非毫无根据。如前所述,渤海人是以粟末靺鞨为主、吸纳部分高句丽人发展起来的北方民族,其先世部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称谓不同,如先秦、秦汉称肃慎,后汉改成挹娄,南北朝时称勿吉,隋唐始称靺鞨。与此相似,女真人也是肃慎后裔,五代时才由黑水靺鞨改称女真,其完颜部就是黑水的一支。而且据称完颜部的始祖函普和渤海创立者大祚荣一样也是来自于高句丽《金史·世纪本纪》载:“金之始祖讳函普,初从高丽来。”渤海大祚荣也与高丽有关,《新唐书·渤海传》:“渤海,本粟末,附高丽者。”《旧唐书·渤海传》:“渤海大祚荣者,本高丽别种也。”学界一般认为大祚荣是粟末人,曾附于高丽。。因此,无论从民族族源还是从民族构成结构来说,女真与渤海确属同源同种关系。相比之下,契丹人与渤海人、女真人在民族族属上则疏远得多,这也是渤海人能主动认同女真统治的重要民族心理因素。   二、女真人对渤海人的招抚与同化
  女真统治者不仅在阿骨打时期重视对渤海人的招抚与同化,而且此后的金统治者大都坚持对渤海人怀柔同化的民族政策,并采取高层联姻等形式,将这种民族关系固化下来,将女真与渤海的民族融合渗透到血脉中。可以说,终有金一代,女真统治者对渤海人的招抚和同化政策基本没有大的改变,效果也越来越显著。在这种同化过程中,加之北方民族汉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渤海人的民族特征越来越淡化和模糊,终于在金灭亡不久随着元朝统治的建立,渤海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在历史上逐渐消亡,其主体融入女真、契丹及东北和燕地、山东等汉人族群中。
  回顾女真统治者对渤海遗民的招抚同化史,各个时期情况也不尽相同,渤海人在女真政权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在阿骨打起兵之初,其招抚渤海人主要是为了分化辽人的统治,拉拢渤海部族。阿骨打不仅收养渤海皇族后裔大,而且还利用宁江州俘获的渤海人梁福、斡答剌去抚谕渤海族人来归降。阿骨打对渤海人的招抚政策很快收到实效。史载,阿骨打时期,辽属渤海族聚居地“咸、宾、祥三州及铁骊、兀惹皆叛入女直”(卷27《天祚皇帝本纪一》)[2]329。一时间,辽地渤海人或“率众归附”,或举起反辽义旗,“很快形成了一个渤海遗民抗辽归金的热潮”[5]。
  不仅如此,随着女真政权日益壮大,形势要求女真统治者加快实现由部落联盟的组织形式向民族国家的转变。襄助政治文化较为落后的女真人完成政权建设的這一使命,历史性地落在了与女真人同源同种且较早受到汉文化熏陶、熟悉国家典章制度建设的渤海人身上。在女真政权国家化、合法化的过程中,起到重要参谋建议作用的是渤海人杨朴。尽管《金史》作者并未对杨朴单独立传,但他实为金国开基建国的大功臣。对此,《三朝北盟会编》和《辽史》等史籍均有相关记载。如《三朝北盟会编》政宣上帙三载,杨朴劝阿骨打建号称帝,其辞曰:
  大王创兴师旅,当变一家为国,图霸天下,谋为万乘之国,……愿大王册帝号,封诸藩,传檄响应,千里而定。东接海隅,南连大宋,西通西夏,北安辽国之民,建万世之镃基,兴帝王之社稷。
  正是由于杨朴的首倡,吴乞买等人才随声附和,共上阿骨打尊号为皇帝,国号大金,改元收国。对此,《辽史·天祚皇帝本纪二》亦载有:“是岁(指辽天庆七年),女真阿骨打用铁州杨朴策,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杨朴佐太祖开基建国并非劝进一事,而是系统性推进女真建国大业。建号后,杨朴主张通过大国册封来实现政权的合法化。在他的建议下,阿骨打请求并获得了辽国的册封。杨朴后又建议阿骨打正后妃之位,封蒲察氏为皇后,并着手制定了朝议制度,使金政权的国家性质初具雏形。这也就是史上所称的“杨朴佐太祖开基”的基本史实。
  随着女真政权的国家化进程加速,女真人也完成了由部落联盟向民族国家的跨越。这其中以杨朴为代表的渤海贵族居功至伟。渤海人不仅以其先进的政治文化素养辅佐女真统治者开基立国,而且其部众也纷纷脱离辽国统治而归附金国。对归附的渤海人,阿骨打下诏要“宜加优恤”“其酋长仍官之,且使从宜所居”(卷2《太祖本纪》)[4]29。也就是说,接收渤海降人,将归附的渤海部众仍交由其部落首领统帅。在金初实行的猛安谋克制中,很多渤海人都担任了金国的地方官。如高六哥任榆河州千户;高桢同知东京留守,授猛安;张玄素授铜州猛安;王政授卢州渤海军谋克等。当然,女真统治者对渤海人也并非一味地招抚,对其中桀骜不驯的酋豪也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如在金收国二年,渤海人高永昌起兵反辽,并向阿骨打求援。阿骨打恐高永昌做大,遂乘势歼灭之。但在讨平高永昌过程中,仍不断吸纳忠顺的渤海人,以掌控渤海部族。如受到金朝重用的高桢、张玄素、王政、杨朴等都是在讨平高永昌期间被阿骨打吸纳过来的。据日本学者外山军治稽考,“归附金朝的渤海人的大部分是在高永昌事件前后降金的”[6]。这一论断是基本符合当时历史情况的。当然,金初统治者对高永昌事件后大量归附的渤海人也不是毫无戒备完全信任的。阿骨打在采取以渤海人统领渤海人(即授予渤海贵族以猛安谋克之职,统领渤海部族)的策略同时,为防止渤海人首鼠两端,也曾派早期归顺过来并忠于自己的渤海亲信来监视新归附的渤海人。史载,“初破高永昌,东京旁郡邑未尽服属,使(即渤海人挞不野)伺察反侧。有闻必答,太祖以为忠实,授猛安,兼同知东京留守事”(卷80《大(挞不野)传》)[4]1807-1808。据宋人洪皓《松漠纪闻》,灭高永昌后渤海尚有盛兵三万,金太祖 “虑其难制,频年转戍山东”。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女真统治者对渤海人信任程度逐渐加深,并委以重任,让他们参与到金国的军国大事中。如佐太祖开基的杨朴就被升任枢密院事,时称内相。特别是在金熙宗废除勃极烈制度后,金朝中央权力机构中,开始更多地任用渤海人,如金熙宗时高庆裔任尚书左丞,海陵王时大、张浩领三省事及尚书令。金世宗时张浩拜太师、尚书令。在金世宗为政时共有四人,其中女真二人,渤海人除了张浩还有李石。这不仅打破了女真贵族独揽朝政的垄断局面,也充分体现了金朝统治者对渤海人的信任与倚重。在金代,渤海人的地位仅次于统治民族的女真人。《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引宋人赵子砥《燕云录》曰:“有兵权、钱谷,先用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汉儿。”(此处汉儿系指燕云一带汉族人,有别于中原汉人)由此不难看出,渤海人在金代统治体系中的优越地位。
  三、女真―渤海的贵族联姻与渤海贵族的政治地位
  女真人对渤海人的信任和倚重还表现在女真皇室与渤海贵族的通婚联姻上。这种通婚不仅是政治性联姻,也是一种民族间的融合。因为女真与渤海在族属溯源上有较为亲近的关系,因而女真与渤海通婚并不显得突兀。但女真族毕竟是金政权的主宰民族,而渤海则是招降归附过来的异族。因此,在女真皇室与渤海贵族的通婚上,渤海女子基本都是以侧室、妃嫔的身份嫁入女真皇室中的。尽管入门是侧室偏妃,一旦母凭子贵,不乏渤海女子因所生子继位而被追封为皇后者,如金世宗追封其母渤海李氏为贞懿皇后。这种不惜牺牲女真皇族血统纯正性的通婚,从政治上看,是皇族与归附的异族臣属之间的不平等联姻,但从文化上看,却有女真人倾慕高攀渤海人优秀文化基因的深意在其中。毕竟在当时渤海人的整体文化素养要高于女真人。   早在金太祖时期,这种民族间的高层联姻就已经开始。《金史·后妃传下》载:“天辅间,选东京士族女子有姿德者赴上京。”上京即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为女真龙兴之地,也是当时金宗室聚居地。也就是说金廷选召辽阳渤海贵族女子中德貌俱佳者充作金宗室储王的侧室。“这一方面是出于怀柔渤海人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金廷对渤海人的中国式教养感兴趣的缘故。”[6]117相对于女真等东北民族,渤海人早在隋唐时期就深受汉文化的影响。渤海国不仅在政治制度、国家管理等方面效仿、移植中原汉制,而且还接受儒家伦理道德教化,在文化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已得到汉化,其汉化程度远远走在契丹、高句丽、女真等民族的前面。因此,在辽金时期,统治者对渤海人的管理是“一依汉法” “视同汉人”。正是出于对渤海人的“中国式教养”的渴慕,积极推行汉化的女真统治者才选择与渤海贵族联姻。如金太祖庶长子宗干纳渤海大氏女为次室,宗辅的次室为渤海李氏,金世宗的妃子中渤海大氏女以及渤海贵族张玄征女、李石女。由于金宗室频繁与渤海贵族联姻,不仅巩固了渤海人在金朝的地位,而且产生了多位女真父—渤海母的混血君王以及很多混血的皇子皇孙。如海陵王就是渤海大氏所生,金世宗是渤海李氏所生,卫绍王是渤海李石之女所生。此外,据外山军治等研究推测金宣宗的生母刘氏也极有可能是渤海人。这样看来,在金朝总共9位君主中,其中差不多一半是渤海女子所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渤海人之于金皇室乃舅甥之亲。
  如果说金初太祖收养渤海皇室大氏后裔主要是招纳渤海部众的招抚、拉拢策略,那么,有金一代,金宗室与渤海贵族之间的联姻则不失为怀柔、同化之举。而且显然这种怀柔、同化的效果极其明显。其中最直接的表现为渤海人对女真政权的忠诚。相比契丹人与渤海人的关系,尽管契丹在灭亡渤海后也极尽安抚与同化的手段,如也委任渤海人任职,李石等在投靠到女真阵营前都曾在辽国任职。契丹人也与渤海人联姻,其中不仅有契丹王室娶于渤海贵族女,更有契丹公主下嫁渤海人的例子。但总地来说,契丹人对渤海人是不信任的,渤海人在契丹治下也找不到归属感,因此,辽国的渤海人屡举反旗,颇不驯顺。但归附金朝后,渤海人似乎找到了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帮助女真人开基建国、打理朝政,在战场上也发扬“三人渤海当一虎”的彪悍作风,为女真统治者冲锋陷阵、建功立业。在外交方面,渤海人发挥优越的政治文化素养,充任对宋、高丽等国邦交中的重要角色,为金廷折冲樽俎,往来斡旋。“从金政权初期对外交聘看,因渤海人懂得礼乐、官府、制度,所以在与宋交往中常派渤海人或原属渤海统治下的靺鞨人为使。当时出使到宋的有渤海人李善庆、高庆裔和兀惹人李靖等。”[7]据《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引赵子砥《燕云录》曰:“契丹时不用渤海,渤海故此深恨契丹。女真兵兴,渤海先降,所以女真多用渤海为要职。”事实上,契丹人并非不用渤海,但从怀柔、同化渤海人的情况看,无疑女真人较契丹人更为有效。当然,女真统治者与渤海贵族之间也不是始终亲密无间,无有嫌隙。由于金朝皇室内部的争斗,作为女真皇室的舅氏,渤海贵族不可能不被卷入其中。如在金世宗的辽阳政变中,在金世宗和海陵王阵营中都有渤海贵族的身影。在金世宗政变成功后,对海陵王的重臣渤海人张浩仍然委以重任。但在金章宗即位后则一改海陵王和金世宗重用渤海人的传统,开始疏远和清理中央核心机构中的渤海贵族,削弱渤海人对金皇权的影响。“金朝后期,渤海人在政治上遭到女真统治者的排斥,其政治影响已经十分有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渤海上层人物与女真统治集团的矛盾并未使这两个民族交恶,金朝治下的渤海人始终是驯服的,从来没有任何反抗行为,因此其民族地位也就相对比较稳定。”[8]总地来看,渤海人与金人政权关系密切,且无异心,并积极向金统治者灌输汉文化,对女真人的汉化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四、渤海人的加速汉化与渤海民族特性的逐渐消亡
  尽管在金代,女真人对渤海人并没有明显的民族偏见,而且可以说休戚与共,但并不能就此认为渤海人在女真人統治下没有自己独立的民族意识。事实上,渤海人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极强。表现在姻亲关系上,尽管渤海贵族或主动或被动地保持了与金宗室的联姻关系,与女真人之间基本不存在民族隔阂感,但渤海人也极力强化本民族之间的贵族通婚,努力保持其固有的本民族认同感和民族意识,巩固其豪强大姓的家族势力。
  渤海贵族大姓主要有大氏、高氏、李氏、张氏、杨氏等。这些名门世族之间彼此通婚,保持了较为密切的同族内的姻亲关系。如以辽阳张氏为例,据《金史·张浩传》载:“张浩字浩然,辽阳渤海人。本姓高,东明王之后。曾祖霸,仕辽而为张氏。”也就是说张浩家族与辽阳渤海高桢、高守约、高庆裔等的高氏家族和辰州渤海高六哥、高彪等的高氏家族或有亲缘关系。渤海人的高氏主要为高句丽东明王朱蒙后人。从张浩家族联姻情况看,张浩高祖父高乐夫娶大氏,曾祖父张霸娶李氏,祖父张祁娶杨氏,父张行愿娶高氏,张浩本人也娶高氏,其家族中的张玄征、张汝弼也皆娶妻高氏。此外,熊岳渤海王氏也有娶同族的惯例,如王遵古娶张浩女,王庭筠娶张浩孙女。不难看出,渤海贵族都是娶同族女为妻的。渤海人同族联姻固然有民族认同心理,同时也是一种对民族文化自豪感的维护体现。相对于东北地区其他少数民族而言,渤海人的文化素养相对较高。早在隋唐时期,渤海人就开始了汉化过程,受过“中国式教养”的影响,且有一些渤海人如熊岳王氏本身就是汉人流落东北的后裔。因此无论从伦理道德、文化修养,还是生活情趣、服饰饮食等方面,都高人一筹,即使与北地汉人和中原宋人相比,也不逊色[6]113。如金代著名诗人王庭筠就是熊岳渤海人王政之孙,史称其善诗文,工书法,号称金代书法之冠。在金朝先后任书画局都监、应奉翰林文字、翰林修撰等职。在金代渤海人中,张氏和王氏的才识学问公认最高。张浩乃天会八年进士,其子张汝为、张汝霖及从侄张汝弼皆为进士出身。与此相若,王政之子王遵古、之孙王庭筠也均出身进士。同时他们的才能也与进士身份相匹配。对于王庭筠的文名史上公认,此不赘述。这种家族中的文化基因影响波及甚广,乃至王庭筠的养子万庆、侄子明伯、外甥高宪也都以文名世。也正是为了保持这种高贵的文化基因,渤海贵族之间娶于同族、彼此联姻的传统才长盛不衰。前面提到的王庭筠外甥高宪是渤海高氏,此外,王政家族与张浩家族的世代通婚也强化了这种民族基因纽带。王庭筠即张浩外孙,同时王庭筠又娶了自己舅舅的女儿。张、王两家渤海人在金代政治文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也以其文化修养而相得益彰。如在受命整理和品评金廷府藏书画时,王庭筠就是与张浩之子也是王庭筠舅舅的秘书郎张汝方一起完成的。可以说,渤海王氏和张氏在金朝时期以其政治文化的高雅而为簪缨世家,煊赫无比。   尽管渤海民族是众多民族同化、融合和重构形成的新民族,其文化是一个多元、多棱面结构的系统[9],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渤海人保持自己的民族特性主要是保持自己率先汉化后的文化优越感,而非本民族固有的传统习俗。事实上,渤海人经过唐代的深度汉化后,其少数民族特征已不明显,乃至从语言、文字、服饰、起居、饮食等方面都已经与北地汉人大同小异。这也就是为什么契丹统治者和女真统治者都以管理汉人的方法来管理渤海人。当然,在金代,渤海人的地位是远高过北地汉人和中原汉人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渤海人汉化程度很深,但也不是没有一点本民族风俗遗存。比如在婚俗和家庭内夫妻尊卑上,渤海人就没有汉人那样严格的夫尊妻卑。甚至于渤海女人在家庭中还有其比较强势的一面,不容丈夫有别的女人。宋人洪皓在《松漠纪闻》中,颇有关于渤海“妇人皆悍妒” “不容侧室”的记载。显然,这种习俗并非汉人文化,而是北方少数民族古风遗存。尽管渤海女人在家庭中表现得比较强势,但毕竟其文化要高于契丹、女真等民族,因此对少数民族盛行的收继婚,渤海女人是不认同并很抵触的。史载金世宗的母亲渤海李氏就在其夫宗辅死后拒绝按照女真收继婚的传统改嫁而出家为尼的。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宗辅死后,其妃妾中除了渤海李氏逃婚出家,尚有渤海人张氏被宗辅的同父异母兄弟宗弼纳为妃妾。据宋人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0载,宗辅死,“宗弼自戍所赴其丧,取宗辅之妻张氏以归”。对此,《大金国志》熙宗天会十三年有更详尽加载,“窝里温(即宗辅)自燕山入见,卒于路。兀术(即宗弼)赴丧,取其妻寿昌娘子以归于黎阳。寿昌小名,姓张,渤海人”。这体现出在民族文化转型发展中,传统落后习俗与先进文化风俗并存的特征。
  五、结语
  总地说来,在金代的渤海人其民族特性是较为复杂的。一方面,其本民族的习俗逐渐淡化;另一方面,渤海人将汉文化作为自己在东北保持民族优越性的主要依托。民族习俗是一个民族存在的基本特征。“如果说在辽朝和金前期渤海人的经济、社会、信仰、游艺等习俗还保留某些本民族的传统特征,到了金朝后期渤海族的习俗多已汉化,本族习俗所剩无几。”[10]尽管渤海人自觉不自觉地在抗拒着被其他民族所融合和同化,但随着其汉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周邊民族——契丹、女真等民族的先后汉化,渤海族的民族特点逐渐淡化,加之女真人对渤海人的招抚、联姻和同化,渤海人逐渐融入女真、契丹、汉族等民族中。最终,在元朝统治时期,渤海人彻底丧失其民族特性,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渤海族最终消失在茫茫史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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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哈尔滨 150025)  [摘要]农区现代化涉及多层面经济主体的复杂利益关系,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核心是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协同推进。本文对黑龙江省传统农区在农业产出能力、农业机械化水平及技术推广服务、土地流转速度及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农民组织化程度、城镇化发展程度等方面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建议从完善和创新各项配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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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今社会,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以豆瓣、微博等社交网站和微信、陌陌等即时聊天工具为代表的自媒体蓬勃发展并广泛应用,自媒体信息传播方式与传统媒体单一的传播方式相比,自媒体平台拥有传播信息便捷、时速快等特点,同时它的信息传播效率大大满足了人们对信息的追求,人们都无时无刻不在接受各种信息和思想的注入,人们随时随地都在海量的信息中畅游,这无疑使得自媒体平台成为大学生危机事件传播的有效方式。但是,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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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随着黑龙江省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各地市的城镇化情况并不均衡。本文在总结黑龙江省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上,从分析绥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入手,指出当前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绥化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注重主导产业、发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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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恩格斯晚年根据俄国资本主义有了新发展,农村公社面临解体的趋势,把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概括,并上升为对一切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和民族都适用的“缩短向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理论。恩格斯晚年在看到农村公社内部一系列弊端的基础上,强调其已逐渐丧失了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可能性,对资本主义的“跨越”已无可能。但是,恩格斯又在分析世界经济领域和俄国资本主义新发展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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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英博物馆在倒塌》是戴维·洛奇1965年创作的实验小说。小说中的戏仿和喜剧手法将洛奇从精心布局的现实主义小说的规范桎梏中解放出来。我们可以看到洛奇在这部作品中是如何通过戏仿的手法刻画人物、转换叙事视角、变换叙事节奏以及如何诙谐幽默地针砭罗马天主教徒婚姻生活中的问题、后布鲁姆斯伯里时代的萎靡状态从而体现作家创作过程中的自我意识和反思的。  [关键词]戴维·洛奇;大英博物馆在倒塌;戏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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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保障人权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影响下,欧洲人权法院基于公平审判、武器平等以及有效辩护等理由不断推翻西欧各国的一些司法判决,由此,贯彻审判中心主义的欧洲各国刑事司法制度陷入困境,受职权主义影响甚重的欧陆各国开始反思本国的刑事审判制度,为防止司法判决被再次推翻,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尝试朝向参与式侦查程序模式进行改革,逐渐把本来只有到审判程序才享有的以阅卷权为核心的辩方参与权广泛地前置到侦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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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可以适用死刑,这八种加重情节存在适用差异,需要结合司法解释和各地不同经济状况谨慎适用。实务真实案例中抢劫罪犯一般在造成受害者死亡或重伤的情况下适用死刑。在分析八种加重情节和实务案例的基础上提出: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和三次以上触犯加重情节造成恶劣影响作为抢劫罪适用死刑的标准。行为人抢劫致人死亡的心态可以是故意或过失,“人”只包括抢劫行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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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哈尔滨 150018;2.利物浦大学 商学院,利物浦 L69 3BX )  [摘要]农业品牌化建设是传统农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区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本文以黑龙江省绥化市为例,总结传统农区农业品牌化建设在品牌数量、品牌效益、品牌主体、品牌营销、标准化水平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并指出农业品牌化建设存在认识不到位、商标数量多但强势品牌少、品牌经营主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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