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迅猛发展,政府采购的范围、资金的拨付方式等都有了新的变化,导致现行的《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核算暂行办法》有时无法全面规范、核算到实际采购工作中出现的种种新型业务事项,特别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越来越频繁的“分期付款”采购业务,对其会计核算的指导性不够详尽、具体,致使实际工作中的核算办法五花八门,严重地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那么,行政事业单位究竟怎样才能规范核算其“分期付款”的采购业务呢?在此,笔者就此问题同大家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