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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法体制大致分为由国会制定的法律、根据法律经总统颁布的法令与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和法令制定的施行规则等三级体制。韩国的农业农村立法有6大特征:一是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健全;二是配套法规建设自成体系;三是适时修改法律法规及规则;四是重视农村建设立法;五是重视农民教育立法;六是重视农业组织立法。经过30多年的发展,韩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