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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下半年,山城重庆打出一连串打黑“组合拳”,既打黑又打保护伞,“黑老大”黎强、谢才萍们纷纷落网受审,背后的黑保护伞文强、彭长健等也被揪了出来。
打黑、打“伞”过程中,“黑老大”政治上染红、形象上贴金、经济上通吃的内幕被一一揭开。譬如黎强,表面上是重庆市人大代表、成功企业家。掌控着重庆全城区近20条客运线路,背地里却主使多起砸车、斗殴事件。揭开“黑老大”的“红帽子”,在黑恶势力的背后,往往都有“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影子,都有一个甚至多个“潜伏”在党政干部、政法干警中的靠山,这些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傍黑靠黑吃黑护黑,贪得无厌,与“黑老大”狼狈为奸,互相勾结,无恶不作,使黑恶势力称霸一方。据报道:文强自1992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以来,护黑吃黑贪黑,个人总资产接近一个亿,拥有8处房产,其中一栋别墅占地20亩,价值3千万元左右。这种非正常的财富积累,主要来自于他充当保护伞,为黑道生意保驾护航所获得的巨大回报。令人震惊的是,他手下有“四大金刚”,还有公安局下辖各治安总队队长,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据悉,截至目前,重庆已立案查办涉黑保护伞52人,涉及县处级以上要案20人、厅级干部10人,涉及政法干警29人、行政执法人员4名。黑保护伞相继被打掉,人们无不欢心鼓舞,拍手称快!
打黑实践表明,只要有黑恶势力存在,就有一连串黑保护伞存在。只有打黑与打“伞”并举,才能摘除黑恶势力这一社会毒瘤。但在现实中。也出现过打黑不见“伞”的情形,据2009年11月29日新华网报道,自2006年以来,浙江省已打掉近1400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一万余名,破获刑事案件一万余起。本来这是一件值得鼓掌相庆的事情,但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表示,从目前浙江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情况看,涉案人员没有一名是国家工作人员,这跟犯罪规律是不吻合的,如果没有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可能长时间生存、
从某种意义上说,打“伞”比打黑更为重要。因为保护伞本身就是最大的恶和黑。所谓除恶务尽,就是不仅要除掉表面的恶和黑,还要除去恶和黑的根源,保护伞就是恶和黑的根源。若“伞”下黑被打掉了。“伞”仍然存在,另一些黑还要进入“伞”下。打黑不打“伞”,其实比不打黑更危险。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黑恶势力虽被打掉,但黑保护伞还存在,就等于斩草未除根,只要风头一过,保护伞下的黑恶势力还会卷土重来,甚至更加猖狂。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发展、壮大和长期横行霸道,跟他们的保护伞关系密切。为攫取非法利益,黑恶势力往往将触角伸进权力机关,不择手段收买公权,以黑蚀权,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官员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沦为保护伞,一旦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相勾结,黑恶势力为保护伞提供非法利益,保护伞坐镇官场不遗余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致使黑恶势力如虎添翼,为虎作伥,更加肆无忌惮。如果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就不可能发展壮大。甚至有些地方的“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就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比如,原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石宾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时,同样充当了当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如此打黑还有什么意义!只能是走走过场、掩人耳目而已
事实上,在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比较猖狂,而保护伞又肆无忌惮的地方,往往也是法治不健全、公权被收买、监督失控最严重的地方。如果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得益于保护伞,那么,其保护伞的“做大做强”则得益于某些领导“一言堂”、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在这些地方,往往是个别主要领导说了算,党内没有民主,干部群众没有批评、监督的权利,媒体无法介入监督,人大代表监督流于形式,司法机关制约不力,官场风气败坏,反腐斗争雷声大雨点小,在这样的背景下极容易产生黑保护伞。产生黑保护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打“伞”打黑除恶,必须先打“伞”,必须把打“伞”作为一场硬仗打好、打实、打胜。
打黑与打“伞”并举,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心愿。黑社会性质组织头头与党内、政府内、公检法内的腐败分子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为非作歹,扰乱了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得不到安宁。在一些地区,治安形势严峻。非法竞争、不正当竞争严重,好人受气遭殃,坏人盛气凌人,群众有冤无处申。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岂能让黑恶势力横行霸道。,人民群众痛恨黑恶势力,更痛恨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果保护伞不彻底清除,人民群众就会惴惴不安,担惊受怕 如果保护伞不彻底除掉,谁敢举报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在台上像人,在台下是鬼,是人民的敌人,是黑恶势力豢养的走狗,是披着羊皮的狼,是叛徒,是内奸,因此,打“伞”比打黑更重要,从重从快打击黑保护伞,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为什么揪出黑保护伞,多有当地公众放鞭炮,扭秧歌,欢天喜地,欢心鼓舞。人民的呼声和心愿不是再明白不过了吗!
(责编 青 峰)
打黑、打“伞”过程中,“黑老大”政治上染红、形象上贴金、经济上通吃的内幕被一一揭开。譬如黎强,表面上是重庆市人大代表、成功企业家。掌控着重庆全城区近20条客运线路,背地里却主使多起砸车、斗殴事件。揭开“黑老大”的“红帽子”,在黑恶势力的背后,往往都有“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影子,都有一个甚至多个“潜伏”在党政干部、政法干警中的靠山,这些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傍黑靠黑吃黑护黑,贪得无厌,与“黑老大”狼狈为奸,互相勾结,无恶不作,使黑恶势力称霸一方。据报道:文强自1992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以来,护黑吃黑贪黑,个人总资产接近一个亿,拥有8处房产,其中一栋别墅占地20亩,价值3千万元左右。这种非正常的财富积累,主要来自于他充当保护伞,为黑道生意保驾护航所获得的巨大回报。令人震惊的是,他手下有“四大金刚”,还有公安局下辖各治安总队队长,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据悉,截至目前,重庆已立案查办涉黑保护伞52人,涉及县处级以上要案20人、厅级干部10人,涉及政法干警29人、行政执法人员4名。黑保护伞相继被打掉,人们无不欢心鼓舞,拍手称快!
打黑实践表明,只要有黑恶势力存在,就有一连串黑保护伞存在。只有打黑与打“伞”并举,才能摘除黑恶势力这一社会毒瘤。但在现实中。也出现过打黑不见“伞”的情形,据2009年11月29日新华网报道,自2006年以来,浙江省已打掉近1400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一万余名,破获刑事案件一万余起。本来这是一件值得鼓掌相庆的事情,但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表示,从目前浙江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情况看,涉案人员没有一名是国家工作人员,这跟犯罪规律是不吻合的,如果没有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可能长时间生存、
从某种意义上说,打“伞”比打黑更为重要。因为保护伞本身就是最大的恶和黑。所谓除恶务尽,就是不仅要除掉表面的恶和黑,还要除去恶和黑的根源,保护伞就是恶和黑的根源。若“伞”下黑被打掉了。“伞”仍然存在,另一些黑还要进入“伞”下。打黑不打“伞”,其实比不打黑更危险。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黑恶势力虽被打掉,但黑保护伞还存在,就等于斩草未除根,只要风头一过,保护伞下的黑恶势力还会卷土重来,甚至更加猖狂。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发展、壮大和长期横行霸道,跟他们的保护伞关系密切。为攫取非法利益,黑恶势力往往将触角伸进权力机关,不择手段收买公权,以黑蚀权,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官员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沦为保护伞,一旦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相勾结,黑恶势力为保护伞提供非法利益,保护伞坐镇官场不遗余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致使黑恶势力如虎添翼,为虎作伥,更加肆无忌惮。如果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就不可能发展壮大。甚至有些地方的“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就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比如,原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石宾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时,同样充当了当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如此打黑还有什么意义!只能是走走过场、掩人耳目而已
事实上,在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比较猖狂,而保护伞又肆无忌惮的地方,往往也是法治不健全、公权被收买、监督失控最严重的地方。如果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得益于保护伞,那么,其保护伞的“做大做强”则得益于某些领导“一言堂”、滥用权力、不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在这些地方,往往是个别主要领导说了算,党内没有民主,干部群众没有批评、监督的权利,媒体无法介入监督,人大代表监督流于形式,司法机关制约不力,官场风气败坏,反腐斗争雷声大雨点小,在这样的背景下极容易产生黑保护伞。产生黑保护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打“伞”打黑除恶,必须先打“伞”,必须把打“伞”作为一场硬仗打好、打实、打胜。
打黑与打“伞”并举,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心愿。黑社会性质组织头头与党内、政府内、公检法内的腐败分子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为非作歹,扰乱了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得不到安宁。在一些地区,治安形势严峻。非法竞争、不正当竞争严重,好人受气遭殃,坏人盛气凌人,群众有冤无处申。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岂能让黑恶势力横行霸道。,人民群众痛恨黑恶势力,更痛恨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如果保护伞不彻底清除,人民群众就会惴惴不安,担惊受怕 如果保护伞不彻底除掉,谁敢举报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在台上像人,在台下是鬼,是人民的敌人,是黑恶势力豢养的走狗,是披着羊皮的狼,是叛徒,是内奸,因此,打“伞”比打黑更重要,从重从快打击黑保护伞,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为什么揪出黑保护伞,多有当地公众放鞭炮,扭秧歌,欢天喜地,欢心鼓舞。人民的呼声和心愿不是再明白不过了吗!
(责编 青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