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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任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七年零三个月期间,通过直接要钱、'借'钱、要房子、要商铺等手段大肆'吸金',受贿达1700余万元人民币。算起来,平均每年受贿232万余元、每月受贿19万余元。2010年3月11日,法庭上,昔日神气十足的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低着头听审判长宣读刑事判决书。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海风死刑,缓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