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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水平进行评估,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原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在对高等专科教育的性质、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进行大量深入研究之后,为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办学标准,形成专科特色,当时设计了两个评价方案,即《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方案》和《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方案》,并在1996和1997年在湖南等四省市开展了合格评价试点,在沈阳电力专科学校进行了优秀评价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