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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08年开始,我省确定应县和祁县为试点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我省又将试点县扩大到了11个。本期专题组织的这两篇文章,介绍了祁县和应县两个试点县的做法,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