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12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发[2001]202号文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出"关于印发有关国际贸易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加强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指导的通知>(国法函[2001]273号)的要求,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经制定、修改和废止的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措施的清单印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