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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业开始兴起,伴随而来的就是民间借贷失信,面对失信的债务人,民间借贷业为了尽快收回债务,往往不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借助“讨债公司”和社会闲散人员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达到索要债务的目的。本文简要对非法拘禁案件的特征、成因及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非法债务;人身自由;非法拘禁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的特征及原因
(1)案件发案量较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局从2007年底至2015年4月,共破非法拘禁案件136起,其中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111起,占总破案件的81.6%,其中涉及借高利贷和因赌博输钱后借款的共70起,涉及赌债的21起。发生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件65起,其中索债型的案件有53起,占总数的81.5%,其中涉及借高利贷和因赌博输钱后借款的共36起,涉及赌债的12起。加之有些非法拘禁案件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件的被害人未报案或目前尚未侦破的,实际发生的案件高于以上数据。
(2)索取高利贷和赌债案件占相当比重。从2007年底至今的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看,除25件案件由其他原因引起外,81.6%的非法拘禁案件由索取债务引起,有索要货款、索还借款等,其中索取高利贷和赌债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占首位,共91起,占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的81.9%。
(3)作案手段、目的单一化。在近几年发生的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中,通常是以“债权人纠集他人,找到债务人,然后将债务人转移至宾馆拘禁,逼迫被害人偿还债务”这样的模式出现。[1]
(4)拘禁过程中普遍使用轻微暴力。在讨债过程中,被害人一般不肯偿还债务,在语言威胁、恐吓不起作用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多或少使用一些暴力,或拳打脚踢,或棍棒伺候。
(5)法制观念淡薄,人权意识差。在发生的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中,相对多的犯罪嫌疑人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索债未果的时候,不使用法律武器或认为使用法律不如采取扣押、强占他人财物或限制其人生自由来的直接有效。
(6)赌博现象久经不衰,欠债不断,非法债务大量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赌博、非法债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当事人在非法债务诚信丧失的情况下只能通过非法的途径解决 ,大大的滋生了非法拘禁行为。
二、防范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是预防和减少非法拘禁行为发生的关键。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保护者,司法机关在严厉打击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的同时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公民依法经营、依法解决经济纠纷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公民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观念,克服社会上一些不正确的错误观念。同时,通过典型案件,以案说法,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增强人们的守法自觉性。[2]
(2)加大打击赌博活动的力度。赌博行为是产生巨额非法债务的主要途径,也是非法拘禁行为的高发地带。重点加大对涉赌犯罪案件中开设赌场、赌博公司负责人等首要分子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赌博公司开档设赌、暴力收账的嚣张气焰。
(3)切实加强外来人员长效管理。随着高铁时代的到来,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加强,需要加大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力度。公安部门对来到辖区内的外来人员做到“及时登记,及时撤销”确实做好一张社会防控网。
(4)规范行业管理,建立行业防控机制。对辖区的宾馆洗浴场所做到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宾馆洗浴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不允许在场所内发生“黄赌毒”,发现有可疑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使其明白宾馆洗浴场所不是藏污纳垢之地,挤压犯罪空间,清除犯罪的土壤。
(5)提高法院的审判执行效率,依法快审快结。司法程序复杂,效率不高,执行难是债权人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债务的一个原因。所以人民法院针对债务纠纷案件要依法受理,公正判决,快审快结,提高办理效率。同时要做到审执结合,依法及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冻结,让执行能顺利进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当前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聚增需引起高度重视》.http://www.ningbo.jcy.gov.cn/0037 .html.2015年9月10日
[2]《淺谈诱发非法拘禁案件的社会原因及预防对策》.http://www.docin.com/p-738537642.html.2015年9月10日
作者简介:
王炜,男,汉族,籍贯:福建省莆田市,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
关键词:非法债务;人身自由;非法拘禁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的特征及原因
(1)案件发案量较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局从2007年底至2015年4月,共破非法拘禁案件136起,其中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111起,占总破案件的81.6%,其中涉及借高利贷和因赌博输钱后借款的共70起,涉及赌债的21起。发生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件65起,其中索债型的案件有53起,占总数的81.5%,其中涉及借高利贷和因赌博输钱后借款的共36起,涉及赌债的12起。加之有些非法拘禁案件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件的被害人未报案或目前尚未侦破的,实际发生的案件高于以上数据。
(2)索取高利贷和赌债案件占相当比重。从2007年底至今的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看,除25件案件由其他原因引起外,81.6%的非法拘禁案件由索取债务引起,有索要货款、索还借款等,其中索取高利贷和赌债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占首位,共91起,占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的81.9%。
(3)作案手段、目的单一化。在近几年发生的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中,通常是以“债权人纠集他人,找到债务人,然后将债务人转移至宾馆拘禁,逼迫被害人偿还债务”这样的模式出现。[1]
(4)拘禁过程中普遍使用轻微暴力。在讨债过程中,被害人一般不肯偿还债务,在语言威胁、恐吓不起作用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多或少使用一些暴力,或拳打脚踢,或棍棒伺候。
(5)法制观念淡薄,人权意识差。在发生的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中,相对多的犯罪嫌疑人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索债未果的时候,不使用法律武器或认为使用法律不如采取扣押、强占他人财物或限制其人生自由来的直接有效。
(6)赌博现象久经不衰,欠债不断,非法债务大量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赌博、非法债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当事人在非法债务诚信丧失的情况下只能通过非法的途径解决 ,大大的滋生了非法拘禁行为。
二、防范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是预防和减少非法拘禁行为发生的关键。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保护者,司法机关在严厉打击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的同时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公民依法经营、依法解决经济纠纷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公民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观念,克服社会上一些不正确的错误观念。同时,通过典型案件,以案说法,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增强人们的守法自觉性。[2]
(2)加大打击赌博活动的力度。赌博行为是产生巨额非法债务的主要途径,也是非法拘禁行为的高发地带。重点加大对涉赌犯罪案件中开设赌场、赌博公司负责人等首要分子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赌博公司开档设赌、暴力收账的嚣张气焰。
(3)切实加强外来人员长效管理。随着高铁时代的到来,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加强,需要加大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力度。公安部门对来到辖区内的外来人员做到“及时登记,及时撤销”确实做好一张社会防控网。
(4)规范行业管理,建立行业防控机制。对辖区的宾馆洗浴场所做到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宾馆洗浴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不允许在场所内发生“黄赌毒”,发现有可疑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使其明白宾馆洗浴场所不是藏污纳垢之地,挤压犯罪空间,清除犯罪的土壤。
(5)提高法院的审判执行效率,依法快审快结。司法程序复杂,效率不高,执行难是债权人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债务的一个原因。所以人民法院针对债务纠纷案件要依法受理,公正判决,快审快结,提高办理效率。同时要做到审执结合,依法及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冻结,让执行能顺利进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当前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聚增需引起高度重视》.http://www.ningbo.jcy.gov.cn/0037 .html.2015年9月10日
[2]《淺谈诱发非法拘禁案件的社会原因及预防对策》.http://www.docin.com/p-738537642.html.2015年9月10日
作者简介:
王炜,男,汉族,籍贯:福建省莆田市,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