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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三部门从2018年起,连续5年,每年选择10个~20个试点县、1000个左右距离流域水体较近、农户相对集中的自然村(聚居点),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按照示范要求,每个试点县至少实施60个距离流域水体较近、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农户相对集中的示范点建设。当年选定的示范村,年底前要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设竣工并投入运行,试点县年底前应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