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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省畜牧水产局联合出台四项措施,支持规模化养殖发展。这些措施包括:一是明确由畜牧主管部门负责行业规划编制和合理布局,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用地规划、选址和落实用地。二是科学规划,合理选址。要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三是积极扶持,分类管理。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投资主体和用途区别实行分类管理。四是简化程序,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