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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集“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法律服务②、公益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窗口③,是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司法行政各项管理要素的有效途径,既能紧密契合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又可基本满足社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日常需求,是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服务法律执业人员、奉献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和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