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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江阴市经信委联合六部门出台了《江阴市发展预拌砂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主城区范围内(澄江街道)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含拆迁安置房)、全市范围内创优、创文明工地工程建设项目;自2015年8月1日起,主城区范围(澄江街道)内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