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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将汉语中的字划分为实字与虚字,如果把字所辖的范围比作数学中的一个圆,那么实字与虚字就如同组成这个圆的两个互补部分,实字与虚字二者的互补组成并囊括了汉语中的所有字。马氏将实字与虚字定义为: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实字之类五,虚字之类四。读王怀祖、段茂堂诸书,实虚诸字,先后错用,自无定例,读者无所适从。今以诸有解字为实字,无解字为虚字,是为字法之大宗,其别,则实字有五,虚字有四,外此无字。故虚实两宗可包括一切字。五类实字分别为:凡实字以名一切事物者,曰名字,省曰名。凡实字用以指名者,曰代字。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凡实字以肖事物之形者,曰动字。凡实字以貌动静之容者,曰状字。在五类实字中,名字首当其冲位列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