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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建住房,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实现安居乐业。截止今年6月底,浦江县已有12000余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亿元,滚动发放公积金贷款1.8亿元,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支持了8600余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改善了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