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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种梧桐,桐叶小于艾。簪头刻小诗,字瘦皮不坏。霎那三五年,桐大字亦大。桐字已如许,人大复何怪!还将感叹词,刻向前诗外。新字日相催,旧字不相待。顾此新旧痕,而为悠忽戒!”这是清初著名的戏曲理论家和剧作家李渔(1611—1679)十五岁时写的一首《续刻梧桐诗》(简称《刻桐》),收入他成年时的小品文《梧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