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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新京报刊登了篇题为《律师举报问题食品未获奖励,工商称惹不起大超市》的报道.文中称今年8月5日.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其中就允诺,只要工商查实。举报者能获得10万元奖励。某律师想知道政府是否能按文件办事.于是接连举报问题食品10起。使用拍照、录像等各种取证手段.并请工商现场查处,但均无果。究其原因,要么工商内部透风。及时把问题产品下架,查无实据:要么把举报者电话告知商家.商家哀求、威胁举报者撤诉:要么工商部门坦言,该大超市是属市局管,他们有难处。最终结果就是超市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