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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体育空间供需矛盾突出,社区体育活动中权利冲突现象频频发生,冲突解决机制的缺位进一步激化了社区矛盾关系。根据权利的不同性质,社区体育活动中的权利冲突可以区分为因双方行使体育权发生的冲突、一方行使体育权干扰他人生活安宁、因行使体育权致他人身体权和健康权损害3种典型类型。产生权利冲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合法的权利基础,冲突则意味着2项权利处于对立、不相容的状态,权利的边界发生重叠与交叉,从而引发权利效果的冲突与较量。权利间发生冲突的原因,主要包括社区体育公共空间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紧张关系、权利的相对性以及体育权边界的模糊性。依据权利冲突的不同类型及冲突的严重性程度,社区体育活动中权利冲突的化解途径亦呈现多元化特征。若冲突中的一方逾越权利的正当性边界,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损害,将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若参与社区体育活动并未逾越正当性边界,则侵权责任的适用前提并不成立,需要通过对冲突相对方课以容忍义务的方式化解权利冲突。单一的治理结构难以应对社区体育活动中复杂的权利冲突,应当构建由立法规制、行政管理和社区居民自治共同组成的社区体育多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