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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发[2018]7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