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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要把语文教学过程转变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自主学习、合作研讨的学习过程,重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的学习具有持久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