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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犯罪现场”是现代侦察科学赖以构建的两块基石,也是侦察科学中其它概念得以确定的根基。近几年来,有的同志又在侦察理论研究中提出了“侦察现场”,从而进一步丰富了侦察科学的概念体系。广大学者尽管无一例外地在使用着上述三个概念,但对各个概念内涵的界定并不一致,对它们之间关系的认识也未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