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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满足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现行死刑政策的要求,《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实体标准。新标准"故意犯罪,情节恶劣"中"情节恶劣"的认定应从严把握,其实质是综合衡量死缓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主观、客观方面以判断死缓犯是否已不具改造性。故意犯罪的查证应通过审判程序进行,《刑法修正案(九)》后核准程序启动的条件随之发生变化,层报核准审查中应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妥当处理原死缓判决错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