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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下称“代表作”);28日。在中国文化部办公大楼内举行了证书颁发仪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向孙家正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吕家传颁发了“代表作”证书。这个崇高的荣誉同时也将保护“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神圣使命赋予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