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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也日益强大。建筑业的发展又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极为重要,其关系到建筑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本文对现场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作了详细的探讨,希望对相关的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 施工现场 用电设备 漏电保护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施工单位现场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能够安全、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建设项目,要特别注意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具体来说,在用电管理方面,首先要确保用电的安全、可靠,应对用电设备做好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工作,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要求事先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算施工用电设备、用电容量,并绘制施工现场的用电平面图及立面布置图。
一、常见故障
常见的漏电情况有:设备线路绝缘损坏或降低,产生对设备的漏电;出现短路现象,使设备带电。此外,人体间接或直接触及带电体,都会发生触电。因此,应对现场内所有用电设备同时做接零保护和漏电保护,将设备带电或人体触电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一般来说,如果设备既有接零保护,又有漏电保护,设备本身就不会带电。
如果设备接零保护虚接或漏接,常见的故障有:当漏电开关完好时,如果设备漏电,将会引起漏电开关跳闸;当设备与楼、地面绝缘时,人触摸设备在达到摆脱电流前也能引起漏电开关跳闸;当设备保护零线漏接,且有一个漏电开关失灵时,会引起本回路其它漏电开关跳闸。
如果设备接零保护良好,常见的故障主要有:第一,有一个漏电开关失灵,且漏电开关保护达到了三级以上,则会引起本回路另外的漏电开关跳闸断电。第二,所接回路漏电开关全部失灵,如果所选择的保护零线的截面足够大,就会引起短路保护跳闸或熔断;第三,由于保护零线的电阻很小,当发生轻微漏电时,设备本身不会产生危险电位,但是,人体触及时可能会发生二次伤害。
如果设备漏电,保护零线虚接或漏接,设备以上各级漏电开关全部失灵,将会发生严重的破坏,这是极其危险的情况。当然,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极其微小,因为施工现场有电工日常维修外和定期安全用电检查,将会及时排除这种情况。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
1、接地与接零保护原则
接地保护的原则是: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中,正常情况下电力建设需要的各种电力装置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电能供应的设备外壳都应接地(特殊规定例外)。这些装置包括: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支架;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电机、变压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罐的外壳;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含铁制配电箱)及铆焊、焊工的操作平台等金属框架和底座;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水塔施工用的起重折臂吊曲线电梯的轨道等。
在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环境恶劣或潮湿场所(如锅炉房、食堂、地下室及浴室、电缆隧道)的电气设备;电机、变压器、照明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安装在电力杆线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等。
但是,施工现场采取何种接地与接零方式,还与现场的供电方式有关,一般来说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力装置应采用低压接零保护,以减轻因中性线中断而产生的触电危险;第二,在使用专用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电网中,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且保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的可靠连接;第三,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应采用低压接地的方式保护电力装置;第四,在用电设备厂家有明确的接地与接零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厂家的说明进行必要的接地与接零保护。
2、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在电力设施的施工现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施工用电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要根据当地供电公司的要求,对电气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2)应单独敷设保护零线,不可作它用,且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不宜在由同一发电机、同一变压器或同一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中,同时采用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
三、漏电保护
工地现场发生较多的漏电故障是设备受潮、负荷不平衡、线路过长且扭曲多、绝缘老化等造成的漏电。这些漏电电流的特点是:大小不一,很难迅速全面地反映出来。因此,为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壞使外壳带电,使操作人员接触设备外壳时触电的危险,应对电气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采取这种措施,就是用导线和接地体将正常情况下不带电、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带电危险的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机械设备的金属构件连接起来。
但是,无论是保护接地还是直接接地的措施,其保护程度都是有局限性的,并且反应不够及时。由于有的故障有反应,而有的故障则不会自动消除,这种没有消除的故障漏电流将会对人身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需要选用灵敏度更高的漏电保护器对此进行保护。漏电保护可以对有致命危险的触电现象提供安全保护,它的适用范围广,选用三极四线式漏电保护断路器基本可满足对TN-C-S接地方式的漏电保护,若系统采用的TT或TN-S接地方式,可采用能够同时断开N线的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断路器。
在漏电保护器的使用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配合:一方面是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是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协调配合。
为确保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应对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长短进行逐级选择。上下级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的级差为0.2s,如果漏电保护器是用做末端保护,其额定动作时间为快速型,应小于0.1s。同时,若施工现场所选漏电保护器为反时限型,即上一级比下一级延长0.1s,也可以利用漏电保护器反时限延时的特性。
国际上公认的人体安全电流值为30mA,因此,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人体安全电流值。此外,为了保证供电可靠运行,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避开低电压供电网络的正常漏电电流,为了保护施工现场以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在躲过低电压供电网络正常漏电电流的前提下,应选择较小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同时,漏电保护器应采取逐级保护的措施,以确保多级保护具有选择性。逐级保护要求下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小于上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且各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有小于2倍的级差。这样做的好处是,漏电保护器在末端发生漏电故障或人身触电事故时不会越级运作,而上级保护器能在下级保护器发生故障时发挥作用,来补救下级保护器失灵的意外情况。
四、结束语
因为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漏电的后果非常严重,所以除了进行了正确的接地、接零,并布置、安装合格适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器之外,还应加强现场巡检和日常维护工作,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达到保障人身安全的目的。
参 考 文 献
[1]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国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关键词] 施工现场 用电设备 漏电保护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施工单位现场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能够安全、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建设项目,要特别注意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具体来说,在用电管理方面,首先要确保用电的安全、可靠,应对用电设备做好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工作,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要求事先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算施工用电设备、用电容量,并绘制施工现场的用电平面图及立面布置图。
一、常见故障
常见的漏电情况有:设备线路绝缘损坏或降低,产生对设备的漏电;出现短路现象,使设备带电。此外,人体间接或直接触及带电体,都会发生触电。因此,应对现场内所有用电设备同时做接零保护和漏电保护,将设备带电或人体触电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一般来说,如果设备既有接零保护,又有漏电保护,设备本身就不会带电。
如果设备接零保护虚接或漏接,常见的故障有:当漏电开关完好时,如果设备漏电,将会引起漏电开关跳闸;当设备与楼、地面绝缘时,人触摸设备在达到摆脱电流前也能引起漏电开关跳闸;当设备保护零线漏接,且有一个漏电开关失灵时,会引起本回路其它漏电开关跳闸。
如果设备接零保护良好,常见的故障主要有:第一,有一个漏电开关失灵,且漏电开关保护达到了三级以上,则会引起本回路另外的漏电开关跳闸断电。第二,所接回路漏电开关全部失灵,如果所选择的保护零线的截面足够大,就会引起短路保护跳闸或熔断;第三,由于保护零线的电阻很小,当发生轻微漏电时,设备本身不会产生危险电位,但是,人体触及时可能会发生二次伤害。
如果设备漏电,保护零线虚接或漏接,设备以上各级漏电开关全部失灵,将会发生严重的破坏,这是极其危险的情况。当然,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极其微小,因为施工现场有电工日常维修外和定期安全用电检查,将会及时排除这种情况。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
1、接地与接零保护原则
接地保护的原则是: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中,正常情况下电力建设需要的各种电力装置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电能供应的设备外壳都应接地(特殊规定例外)。这些装置包括: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支架;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电机、变压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罐的外壳;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含铁制配电箱)及铆焊、焊工的操作平台等金属框架和底座;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水塔施工用的起重折臂吊曲线电梯的轨道等。
在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环境恶劣或潮湿场所(如锅炉房、食堂、地下室及浴室、电缆隧道)的电气设备;电机、变压器、照明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安装在电力杆线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等。
但是,施工现场采取何种接地与接零方式,还与现场的供电方式有关,一般来说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力装置应采用低压接零保护,以减轻因中性线中断而产生的触电危险;第二,在使用专用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电网中,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且保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的可靠连接;第三,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应采用低压接地的方式保护电力装置;第四,在用电设备厂家有明确的接地与接零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厂家的说明进行必要的接地与接零保护。
2、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在电力设施的施工现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施工用电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要根据当地供电公司的要求,对电气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2)应单独敷设保护零线,不可作它用,且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不宜在由同一发电机、同一变压器或同一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中,同时采用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
三、漏电保护
工地现场发生较多的漏电故障是设备受潮、负荷不平衡、线路过长且扭曲多、绝缘老化等造成的漏电。这些漏电电流的特点是:大小不一,很难迅速全面地反映出来。因此,为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壞使外壳带电,使操作人员接触设备外壳时触电的危险,应对电气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采取这种措施,就是用导线和接地体将正常情况下不带电、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带电危险的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机械设备的金属构件连接起来。
但是,无论是保护接地还是直接接地的措施,其保护程度都是有局限性的,并且反应不够及时。由于有的故障有反应,而有的故障则不会自动消除,这种没有消除的故障漏电流将会对人身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需要选用灵敏度更高的漏电保护器对此进行保护。漏电保护可以对有致命危险的触电现象提供安全保护,它的适用范围广,选用三极四线式漏电保护断路器基本可满足对TN-C-S接地方式的漏电保护,若系统采用的TT或TN-S接地方式,可采用能够同时断开N线的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断路器。
在漏电保护器的使用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配合:一方面是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是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协调配合。
为确保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应对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长短进行逐级选择。上下级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的级差为0.2s,如果漏电保护器是用做末端保护,其额定动作时间为快速型,应小于0.1s。同时,若施工现场所选漏电保护器为反时限型,即上一级比下一级延长0.1s,也可以利用漏电保护器反时限延时的特性。
国际上公认的人体安全电流值为30mA,因此,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人体安全电流值。此外,为了保证供电可靠运行,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避开低电压供电网络的正常漏电电流,为了保护施工现场以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在躲过低电压供电网络正常漏电电流的前提下,应选择较小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同时,漏电保护器应采取逐级保护的措施,以确保多级保护具有选择性。逐级保护要求下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小于上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且各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有小于2倍的级差。这样做的好处是,漏电保护器在末端发生漏电故障或人身触电事故时不会越级运作,而上级保护器能在下级保护器发生故障时发挥作用,来补救下级保护器失灵的意外情况。
四、结束语
因为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漏电的后果非常严重,所以除了进行了正确的接地、接零,并布置、安装合格适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器之外,还应加强现场巡检和日常维护工作,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达到保障人身安全的目的。
参 考 文 献
[1]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国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