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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3日,丰镇市森林公安局黑土台派出所民警谢斌峰、郭志文、贾俊杰在工作中发现,丰镇市隆盛庄镇永善庄行政村村北十四号地林地被非法占用,种植了农作物。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后,出具了《违法占用林地鉴定意见书》,该案涉嫌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75亩。经过办案民警半年的走访侦查,确认隆盛庄镇永善庄村村民刘某某,于2013年春季至今,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非法占用该林地种植农作物。2017年5月8日,丰镇市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刘某某进行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