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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因拍卖标的之真伪和优劣而引发的拍卖纠纷时有发生,争议的焦点主要是拍卖人能否根据《拍卖法》"不保证条款"的规定,免除其瑕疵担保责任。围绕这一问题,拍卖人、竞买人、代理人、司法机构和大众媒体抱持不同见解。引起争论的根源在于目前我国在艺术品真伪鉴定以及《拍卖法》关于拍卖人"不保证条款"的规定等方面还存在很多漏洞。在借鉴其他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艺术品拍卖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