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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经济常态下,人们的生活节奏逐渐增快,旅游成为了人们在休闲娱乐方面的首选。在此背景下,旅游合同纠纷的情况逐渐增多,在我国现行法律之中,侵权行为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就旅游合同而言,其属于以精神利益为基础的合同存在着极强的精神属性,所以理应受到法律救济,同时国外在立法方面逐渐承认旅游合同违约之精神损害赔偿具备的合理性,并存在对应的司法判例。